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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治安保卫组 召集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武警太原支队、市交警支队 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社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监狱、生命线工程、重要交通要道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 次生灾害防治组 召集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省国防工办、太化集团公司 负责各种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次生灾害源安全监督检查和抢险;震后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水源污染、化学污染等次生灾害应急处置等。 交通运输组 召集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太原铁路局、市公交总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 负责对被毁公路、铁路、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清除路面障碍,设置醒目标志,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灾车辆通行,人员疏散,根据灾情制定空运、空投措施。 电力保障组 召集单位:太原供电局 责任单位:太原供电局、太原第一热电厂、太原第二热电厂 负责对电力系统进行抢险、抢修,提供用户自备发电机名录。 通信保障组 召集单位:市通信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通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 负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抢修,确保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和信息发布。 后勤保障组 召集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太原石油公司 负责防震减灾粮食、食品、物资、燃料储备计划制定和组织调拨工作;确保救灾食品、物资、燃料、建材、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商场、超市等大型公共场所疏散检查、财物保护和油库、加油站、输油管线安全工作。 宣传教育组 召集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科协、太原日报社、市文广集团 负责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及时开通“震情传送绿色通道”,发布震情、灾情信息,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学校、公共场所防救组 召集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共青团市委 负责加强学校地震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指导学生避震、疏散、自救互救;利用操场、体育场、公园、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避震疏散演练;接到临震预报后组织实施停课、关闭公共活动场所措施,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火灾、中毒等次生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地震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财务管理组 召集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负责筹集抗震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中央、省下拨的救灾经费及兄弟省市援助经费,调度、监督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 涉外工作组 召集单位:市外事办 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旅游局、太原海关 负责组织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来并人员、国际救援人员、外国新闻记者及外国科学考察专家;协助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处理国际社会救助事宜;组织疏散、安置国内外游客和来访人员;办理国际救灾物资入关手续。 震情灾情监视组 召集单位:市地震局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 负责落实地震三要素(发震时间、地点、震级),组织专家紧急会商分析地震发展趋势,组织技术人员赴地震现场进行监测考察;收集灾区震害损失情况,进行灾情速报;提供震情灾情信息,协调新闻报道事宜;进行防震减灾技术创新与攻关研究和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与信息发布、资料统计等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报告 各县(市、区)地震观测站、企业地震台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报送;市地震局对全市各类地震信息进行监控、跟踪、分析处理并根据震情发展变化及时向省地震局和市政府报告。 (二)预警预防 1.搞好全市地震监测网安全运行、前兆数据处理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 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依法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和次生灾害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3.我市被划为地震危险监视区范围或接到地震预报预警时,立即按省政府要求采取预警预防措施。 (三)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市应急指挥系统、市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组成,并通过市应急指挥系统与各县(市、区)及市相关指挥平台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