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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土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淄博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预案目的 为全面做好我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 地震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直接危及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建设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1.2.2 统一领导 地震灾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情况及时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或组织力量全力支援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 1.2.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3编制依据 《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淄博市地震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后,建设系统在从事地震应急活动时执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建委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2.1.1 组成 组长: 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 市建委班子成员 成员: 市建管处处长 市园林局局长 市市政环卫处处长 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处长 市开发办主任 市质监站站长 市造价处处长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市墙改办主任 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市建委财审科科长 市建委城建科科长 市建委科教科科长 市建委村镇科科长 市建委工程科科长 市建委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市建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小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由所在科室、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震灾区现场工作组。 2.1.2 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的指示, 依据临震预报或实际发生的震情、灾情: (1)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等级; (2)研究决定各项抢险救灾事宜,领导和协调建设系统应急工作; (3)按照相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的要求,决定是否派出地震灾区现场工作组,会同地震灾区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抢修,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调查和评估; (4)负责牵头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工程抢险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灾区道路、市政设施、电力等工程抢险工作; (5)按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要求派员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 (6)根据震情和灾情,向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并完成市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7)组织建设系统有关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技术支持或支援; (8)研究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2.2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的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参加市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会议,传达市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的指示;主持指挥小组会议,部署并指挥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带领地震现场工作组赴地震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参加市政府赴灾区的慰问团或工作组。 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负责完成本预案赋予本科室、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指挥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应急指挥小组全面完成抗震救灾任务。 2.3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建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人组成。 2.3.2 主要职责 (1)随时接受市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的指示,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汇报; (2)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向指挥小组提出应急工作建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