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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9]77号
【颁布时间】 2009-06-15
【实施时间】 2009-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25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和保持全省外贸平稳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77号)

[接上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务陕西装备制造业。紧紧围绕陕西省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意见和规划确定的目标,按照陕西局党组提出的“内促和谐,外树形象,科学发展,创新图强”的工作思路,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加大工作力度,抓住陕西建设国家装备制造业基地的机遇,不断扩大检验检疫工作与促进陕西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结合点,提高把关能力,强化服务水平,扶优扶强,为陕西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协调各方力量,全方位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强与各口岸检验检疫局的协调、联系,加快陕西装备制造业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验放速度。加强与西安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了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工作重点、计划和要求。主动走访有关单位,宣传检验检疫在振兴装备制造业方面可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了解有关建设项目信息,提前做好服务准备。
  
  加强对分支局人员检验检疫技能培训,保障区域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事速度。在装备制造企业中积极推行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制度等特别服务措施和优惠政策。实行“5+2”全天候预约和通关验放手续的一站式服务,对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行优先办理报检,优先检验检疫,优先出证放行。
  
  缩短备案审批工作时限,对装备制造企业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预审上报,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口电池的备案审批,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加大力度支持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对重点企业需要紧急进出口的货物,可先实施检验,后补办有关手续的办法,确保大型重点项目及时通关放行。对西飞公司、西航公司航天六院、陕重汽、西电公司等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的重点项目实施双人检验保障制度,专人负责联系,提前介入,做好设备进口前期的有关工作。对进口大型成套设备设立驻场(厂)检验、现场办公。
  
  五、帮助企业健全制度,严把进口设备质量关。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检验索赔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进口设备到货检验验收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验收记录,提高企业自身检验能力,确保进口设备安全质量。严格查验进口关键设备,对检验中出现的质量、数量、残损等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对外索赔。
  
  六、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提供优质服务。在装备制造业中积极推行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免验等检验监管模式。对管理水平高、诚信守法的企业,将逐步采取以检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为重点,企业自主检查验收为主的检验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检验监管效率。积极鼓励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纳入出口一类检验监管范围或进口A类范围。
  
  加大出口免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重点确定一批有影响的装备制造业出口企业,扩大示范作用,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树立名优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出口。
  
  七、加强宣传与研究,帮助企业应对技术壁垒。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和信息优势,积极向企业宣传中国和主要出口贸易国家最新的强制性技术法规、标准及TBT措施,如:RoHS指令、EUP指令等。结合装备制造业出口实际,加强技术壁垒研究,帮助出口企业针对国外要求,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装备制造业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鼓励企业发展投资进口低能耗、低污染项目和产品。
  
  
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工作意见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了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若干意见》,尽早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结合检验检疫管理职能,提出以下八项支持措施:
  
  一、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扶持力度,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检验检疫优质服务。对进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实行优先检验检疫、快速出证放行的优惠通关政策。对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3号公告条件的进口产品,优先签发《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对创建一流科技园区的核心产业--半导体企业的特种压力容器实行特殊监管政策。推行预约报检、提前报检、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预约加班制度。对首次报检企业,提供义务咨询、全程跟踪服务。
  
  二、加强检验检疫政策宣传,引导区内企业用足用好进出口优惠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降低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定期或不定期为高新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会,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指导园区企业建立健全进口设备到货检验验收制度和出口产品质量溯源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验收记录,提高企业自检能力,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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