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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实施出口果汁直通放行制度,提高检验检疫通关效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2008年第82号公告)要求,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根据企业申请,按照实施直通放行企业的条件要求积极上报直通放行企业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出口果汁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同时,积极与兄弟局协商,促进兄弟局给予其管辖区内的陕西企业实施直通放行,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进出口果汁企业贸易健康发展。 五、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协助出口果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贸易壁垒。针对目前果汁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向企业提供信息,协助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壁垒影响情况调查,建立国外有关技术法规、标准查询平台,更好的为出口果汁企业稳定国际市场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与果汁企业的沟通,建立与果汁企业定期会晤制度,共同促进陕西果汁行业的发展。与果汁行业建立密切联系机制,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企业需求组成专门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咨询、检验检疫等服务活动。 关于促进陕西外贸平稳发展的工作意见 (陕西省国税局)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对外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改进对进出口企业的服务,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 1.多手段宣传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针对近期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出口退税政策变动比较频繁的特点,我局将把已经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并免费发放给出口企业;对今后出台的优惠政策在办税大厅设立专栏及时予以公布,并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宣传;遇到重大政策变动,要利用税企座谈、新闻发布、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送政策到企业。 2.多渠道争取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加大对我省支柱出口产业和大宗出口产品的调研力度,向国家申请政策支持。我局已会同省商务厅专程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了提高浓缩果汁和鲜苹果退税率的建议,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3.多举措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送税收政策到企业,让纳税人监督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要采取有力措施用足、用活、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在维护税法公正性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落脚点理解好、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公开办税程序,提升工作质量。 4.按照减、并、废、改的原则优化退税审批流程,从机制制度上解决退税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杂的问题。 5.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行公开办税,统一各级国税机关对涉税事项的受理标准、审批程序、办理时限,以办税服务大厅为平台多元化公开办税,向出口企业提供规范、公正、高效的出口退税服务。 (三)服务手段多元化,提高退税效率。 6.在全省范围分步推广网上申报业务。利用互联网向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税相关数据的查询比对服务,逐步减少纳税人到国税机关上门办理的涉税事项。这项工作去年底已经启动,目前已有3040户纳税人开通了网上申报业务,还有20000多户纳税人实现了银行自动扣款纳税。 7.在西安市主要城区试行退税申报“同城通办”业务。加快推进主要涉税业务的同城通办,使注册在西安市的出口企业都能在城区任何一个国税办税大厅进行退税申报,逐步把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扩大到省内其它市和大部分出口退税业务之中,进而降低办税成本、提高退税效率。 8.开辟绿色通道。在加快推进征退一体化、退税分类管理的同时,在省辖市所有城区,对达到等级要求的出口企业推行从征税到退税各环节的“点对点直通服务”。 (四)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提供退税个性化服务。 9.推行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服务。借鉴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的基本经验,建立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出口企业,实行优先安排退税计划、简化凭证办理申报退税、先退税后核销等差别服务管理措施。 (五)加强出口退税计划管理,确保我省出口企业需求。 10.加强退税需求分析,积极争取退税指标。增强退税指标管理的主动性,加强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协调。经过我局积极努力,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我省2009年首批退税计划16亿,这是2008年同期计划的3.25倍,为今年全省出口企业足额退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