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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对河图镇魏家砂场采取合理补助异地搬迁的形式进行治理,并采取削坡、支砌挡墙、回填土方及种植一定高度和胸径的树木、藤本植物等方式进行恢复治理。恢复治理投资估算100万元。 3.河图镇麦场水井坡砂场采取合理补助异地搬迁的形式进行治理,并采取削坡、支砌挡墙、回填土方及种植一定高度和胸径的树木、藤本植物的方式进行恢复治理。恢复治理投资估算80万元。 4.对云瑞左官赵发刚石场采取合理补助异地搬迁的形式进行治理,并采取削坡、支砌挡墙、回填土方及种植一定高度和胸径的树木、藤本植物的方式进行恢复治理。生态恢复治理投资估算150万元。 5.对白岩子郭永林石场、八家山庄和石场、白岩子乔福洪石场、段家山乔占和石场、齐家山段顺生石场5个石场采取合理补助异地搬迁的形式进行治理,并采取削坡、支砌挡墙、回填土方及种植一定高度和胸径的树木、藤本植物的方式进行恢复治理。同时,需在通往蒿子村公路的矿山段两侧种植树木和车桑子。生态恢复治理投资估算1370万元。 通过调查,保山中心城市周边土砂石场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 七、整治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砂石场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起始时间为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期限为两年半。 (一)摸底调查(2008年5月7日至11日) 由国土、水务、林业、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清理调查小组,对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可视范围内的土砂石场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二)编制实施方案(2008年5月12日至26日)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编制整治实施方案,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区域,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整治土砂石场(2008年5月27日至2009年8月31日) 1.宣传发动(2008年5月27日至6月30日)。采取媒体宣传和分片召开面山土砂石场业主会议的方式,对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保山中心城市周边土砂石场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和整治的方法、措施进行宣传。 2.全面踏勘(2008年6月1日至20日)。委托地勘单位和建设、质检部门对新选址砂石场的矿石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进行全面踏勘。 3.规划布局(2008年6月21日至7月20日)。对所选砂石场进行采矿区块的合理规划布局,为需实施异地搬迁的砂石场提供替代资源保障。 4.确定补偿金额(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由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实施异地搬迁和封停的土砂石场进行搬迁补助和封停补偿评估,确定搬迁补助金额及封停补偿金额。 5.具体实施(20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宣传发动和确定替代资源、搬迁补助和封停补偿评估的基础上,实施异地搬迁、补偿、封停无证非法开采。 6.新选采砂石场有关建设工作(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新选开采砂石场进行项目备案、水保方案、环评登记、林评、安评、采矿登记手续的办理和建设砂石场开采、加工等基础设施,为异地搬迁砂石场的生产奠定基础。 7.拆除撤离(2009年7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现有面山所有砂石场的设备拆除、撤离,停止生产作业,转移至新开采点。 (四)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工程设计(200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由建设、水务、林业部门组成土砂石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技术小组,对需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土砂石场进行工程治理施工设计和投资预算。 2.恢复治理(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按照施工设计要求,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3.扫尾工作(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扫尾工作,并加强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管护,确保治理工程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八、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对保山中心城市周边土砂石场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耀程为组长,常务副区长胡飚为常务副组长,副区长杨根庆、孙光华、何树林,调研员王元生,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局长杨春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领导为成员的保山中心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城市“四乱”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砂石场整治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根庆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局长杨春红任副组长,国土、安监、建设、水务、环保、市公安隆阳分局等单位为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