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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农业银行
【发文字号】 农银发[2002]85号
【颁布时间】 2002-05-20
【实施时间】 2002-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82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同非交易过户。
  
  投资人办理迁入手续时,需提交《债券迁出凭证》、本人开立债券账户时提供的规定证件及本地借记卡,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录入投资人证件名称、号码、迁出时总行流水号、客户号、借记卡号等内容,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核对投资人身份证件及迁出委托号无误后,确认迁入成功,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债券账户,并解除原资金账户与债券账户的对应关系,按新的资金账户与债券账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经办员接到总中心确认成功信息后,打印“债券迁入凭证”(附件11),一联交投资人,一联连同收回的《债券迁出凭证》作为会计档案,定期装订,专夹保管。
  
  四、质押和解押的处理
  
  投资人办理债券质押业务,应按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完毕后,通过柜台办理债券质押冻结手续。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债券数量、质押期限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冻结该债券并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登记质押止付通知书。具体核算手续按照质押贷款的核算要求办理。
  
  投资人归还贷款后办理解押手续,经办员严格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债券代码、债券数量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解冻该债券并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登记解押通知书。具体核算手续按照质押贷款核算的要求办理。
  
  五、冻结、解冻的处理
  
  1.冻结的处理手续
  
  有权机关冻结投资人债券账户或债券份额,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冻结的有关法律文书及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经办员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办理债券账户冻结或债券份额冻结,分别录入债券账号、债券代码、冻结数量、是否含息、解冻日期(如法律文书上指定)、冻结原因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在相关登记表上记录协助结果并签章,有关法律文书作附件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2.解冻的处理手续
  
  有权机关解冻投资人债券账户或债券份额,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解冻的有关法律文书及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经办员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办理债券账户解冻或债券份额解冻,录入债券账号、债券代码、解冻数量、原冻结委托号、解冻原因等内容。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反馈成功信息后,经办员在相关登记表上记录协助结果并签章,有关法律文书作附件,专夹保管,定期装订。冻结期限届满的解冻,由系统自动完成。
  
  六、撤单
  
  投资人在柜台申请撤单需填写《撤单委托书》(附件12),经办员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原委托号等内容,如返回成功信息,打印《撤单委托书》,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投资人如为买入撤单,撤单成功,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资金;如为卖出、迁出、转托管转出撤单,撤单成功,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相应债券份额或债券账户。
  
  七、客户资料修改
  
  投资人更改客户资料时,需填写《债券开/销户申请表》,连同规定证件或有关法律文书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录入密码,经办员根据投资人填写的有关内容对客户资料进行修改,反馈成功后,打印《债券开/销户申请表》,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八、查询
  
  投资人要求做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的,需缴纳手续费。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同非交易过户。
  
  九、打印交割单
  
  交割单为投资者交易确认凭证。投资人如需在柜台打印交割单(附件13),由经办员刷卡读入借记卡卡号,投资人录入借记卡密码,无误后,根据投资人要求打印交割单,盖章后交投资人。
  
  十、债券账户销户的处理
  
  投资人申请债券账户销户时,在确认当日没有委托买卖交易后,填写《债券开/销户申请表》,连同借记卡及规定证件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借记卡密码,经办员选择“销户”操作,数据通过系统传送总中心,总中心验证该账户没有余额后,确认交易成功。经办网点接到总中心反馈的成功信息后,打印《债券开/销户申请表》,一联交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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