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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 汇发[2002]113号
【颁布时间】 2002-11-14
【实施时间】 2002-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6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核销│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第一联与报关单┃
  
  ┃管理│知》。│││电子底账打印件留存┃
  
  ┃││││外汇局二年备查,第┃
  
  ┃││││二联与其它单证退进┃
  
  ┃││││口单位留存五年备查┃
  
  ┃││││;┃
  
  ┃││││3.外汇局应及时、准┃
  
  ┃││││确将贸易进口付汇到┃
  
  ┃││││货核销表的内容录入┃
  
  ┃││││到计算机系统中。┃
  
  ┃││││┃
  
  ┗━━┷━━━━━━━━━━━━━━━━━┷━━━━━━━━━━━━━┷━━━━━━━━━┷━━━━━━━━━┛
  
  十五、贸易进口付汇项下退汇核销管理
  
  ┏━━┯━━━━━━┯━━━━━━━━━━━━━━━━━━━━┯━━━━━━━━━━━┯━━━━━━━━━┓
  
  ┃项目│主要法规依据│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 注意事项 ┃
  
  ┠──┼──────┼────────────────────┼───────────┼─────────┨
  
  ┃贸易│《贸易进口付│1 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1.付汇金额须小于或等于│1.办理退汇核销的结┃br /  br /  ┃进口│汇核销监管暂│2 进口付汇核销单;│报关单金额与退汇金额之│汇水单须为出口收汇┃br /  br /  ┃付汇│行办法》│3 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和;│核销专用联;2.只有┃
  
  ┃项下││4 申请报告;│2.进口单位原以现汇对外│从境外退汇方可办理┃
  
  ┃退汇││5 与外商确定的退货或退汇协议(如有);│支付的,退回的外汇可以│退汇核销;3.外汇局┃
  
  ┃核销││6 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书正本;│存入其经常项目帐户中保│应在贸易进口付汇到┃
  
  ┃管理││7 外汇局需要的其它材料。│留,原购汇对外支付的则│货核销表(一式两联┃
  
  ┃│││收入的外汇须结汇;│)、结汇水单/收帐 ┃
  
  ┃│││3.退汇应是从境外退回,│通知上加盖“进口付┃
  
  ┃│││且未办理过出口收汇核│汇核销已报审章”,┃
  
  ┃│││销手续。│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
  
  ┃││││销表第一联、已加盖┃
  
  ┃││││“进口付汇核销已报┃
  
  ┃││││审章”的结汇水单/ ┃
  
  ┃││││收帐通知与报关单电┃
  
  ┃││││子底账打印件留存外┃
  
  ┃││││汇局二年备查,第二┃
  
  ┃││││联与其它单证退进口┃
  
  ┃││││单位留存五年备查;┃
  
  ┃││││4.外汇局应及时、准┃
  
  ┃││││确将贸易进口付汇到┃
  
  ┃││││货核销表的内容录入┃
  
  ┃││││到计算机系统中。┃
  
  ┗━━┷━━━━━━┷━━━━━━━━━━━━━━━━━━━━┷━━━━━━━━━━━┷━━━━━━━━━┛
  
  十六、转口贸易项下付汇核销管理
  
  ┏━━┯━━━━━━━━┯━━━━━━━━━━━━━━━━━━━┯━━━━━━┯━━━━━━━━━┓
  
  ┃项目│主要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
  
  ┠──┼────────┼───────────────────┼──────┼─────────┨
  
  ┃转口│1.《贸易进口付汇│1 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1.转口后收入│1.进出口合同中商 ┃br /  br /  ┃贸易│核销监管暂行办法│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外汇金额须大│品名称应一致;┃br /  br /  ┃项下│》;│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于原进口付汇│2.外汇局应在贸易 ┃
  
  ┃付汇│2.《进口付汇核销│4.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正本;│金额。│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br /  br /  ┃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5.外汇局需要的其它材料。│2.应审核收帐│(一式两联)、结汇┃br /  br /  ┃管理│定》。││通知或结汇水│水单/收帐通知上加 ┃
  
  ┃│││单。│盖“进口付汇核销已┃
  
  ┃││││报审章”, 贸易进 ┃
  
  ┃││││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第┃
  
  ┃││││一联、已加盖“进口┃
  
  ┃││││付汇核销已报审章”┃
  
  ┃││││的结汇水单/收帐通 ┃
  
  ┃││││知留存外汇局二年备┃
  
  ┃││││查,第二联与其它单┃
  
  ┃││││证退进口单位留存五┃
  
  ┃││││年备查;3.外汇局应┃
  
  ┃││││及时、准确将贸易进┃
  
  ┃││││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的┃
  
  ┃││││内容录入到计算机系┃
  
  ┃││││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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