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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 汇发[2002]113号
【颁布时间】 2002-11-14
【实施时间】 2002-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6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项目│ 主要法律依据 │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
  
  ┠──┼────────────────┼─────────────┼─────────────┼─────────┨
  
  ┃境外│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 进口单位的备案申请;│1.没有境外工程承包经营│1.《进口付汇备案表┃br /  br /  ┃工程│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2 境外工程承包经营批文;│批文的进口单位不得办理│》付汇后不能补办;┃
  
  ┃使用│法》;│3.进口合同;│此类备案;│2.备案表有效期为一┃
  
  ┃物资│3.《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4.工程项目承包合同;│2.未超过等值3万美元( │个月;┃br /  br /  ┃付汇│定》;│5.项目分包合同(若项目没│不含)的预付货款,无│3.一份《进口付汇备┃br /  br /  ┃备案│4.《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有分包,可不提供);│须提供外方银行开立的、│案表》只能办理一次┃
  
  ┃管理│5.《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还应│国内银行核对密押的预付│付汇手续(可分装信┃br /  br /  ┃│知》。│审核下列材料:│货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用证项下除外)。┃
  
  ┃││(1)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3.备案表上须标注备案类别。│┃
  
  ┃││(2)托收:托收通知书; ││┃
  
  ┃││(3)预付货款:商业发票或 ││┃
  
  ┃││形式发票经银行核对密押或印││┃
  
  ┃││鉴的外方银行开立的预付货││┃
  
  ┃││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
  
  七、不在名录企业进口付汇备案管理
  
  ┏━━┯━━━━━━━━━━━━━━━━━┯━━━━━━━━━━━━━━┯━━━━━━━━━━┯━━━━━━━━━┓
  
  ┃项目│ 主要法律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 │ 注意事项 ┃
  
  ┠──┼─────────────────┼──────────────┼──────────┼─────────┨
  
  ┃不在│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进口单位的备案申请;│1.未超过等值3万美元 │1.《进口付汇备案 ┃br /  br /  ┃名录│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2.进口合同;│(不含)的预付货款,│表》付汇后不能补办┃
  
  ┃企业│法》;│3.根据不同结算方式,还│无须提供外方银行开│;┃
  
  ┃进口│3.《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应审核下列材料:│立的、国内银行核对│2.备案表有效期为 ┃br /  br /  ┃付汇│定》;│(1)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密押的预付货款保函│一个月;┃
  
  ┃备案│4.《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2)托收:托收通知书; │或备用信用证;│3.一份《进口付汇 ┃br /  br /  ┃管理│5.《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3)预付货款:商业发票或 │2.进口报关单经营单│备案表》只能办理一┃
  
  ┃│知》;│形式发票和经银行核对密押│位与付汇人不符的,│次付汇手续(可分装┃
  
  ┃│6.《关于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或印鉴的外方银行开立的预付│须审核进口登记证、│信用证项下除外);┃br /  br /  ┃│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货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许可证上的进口单位│4.货到汇款项下, ┃
  
  ┃│7.《关于"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4)货到汇款:须审核商业 │名称是否与报关单的│备案表上应注明报关┃br /  br /  ┃│软件升级和调整有关做法的通知》;│发票、提单、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一致;│单的编号、币种、金┃
  
  ┃│8.《关于修改<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 │对于尚未办理“对外付汇进口 │3.当报关单的贸易方│额;┃br /  br /  ┃│通知>第八条、第十一条和<关于完善售│单位名录”的进口单位,还应│式为“合资合作设备│5. 对已审核的报关┃br /  br /  ┃│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第三条的通 │审核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 │”或“外资设备物品│单须在网上核注、结┃br /  br /  ┃│知》;│名录”所需提供的材料。│”时,须审核外经贸│案,该报关单留存外┃
  
  ┃│9.《关于航空公司对外付汇有关问题的││部门的“进口设备清│汇局两年备查。┃br /  br /  ┃│通知》;││单”和 批准证书、 │┃
  
  ┃│10.《关于货到汇款项下持1998年9月1 ││合作合作章程、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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