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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货到│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1.外汇局应在贸易进┃ ┃汇款│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 (一式两联),加盖进口单位 │核销表”应与贸易进口│口付汇到货核销表(┃br / br / ┃项下│法》; │公章);│付汇核销单上的数据、│一式两联)上加盖“┃ ┃进口│3.关于规范《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内容填写一致;│进口付汇核销已报审┃br / br / ┃付汇│(代申报单)数据传送有关做法的通│3.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2.“贸易进口付汇到货│章”,第一联留存外┃br / br / ┃核销│知;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凭证(按报│核销表” (一式两联) │汇局二年备查,第二┃br / br / ┃管理│4.《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分│关单分类管理规定中的24种有条│应加盖进口单位公章);│联与其它单证退进口┃br / br / ┃│类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件付汇审核所需要的材料)。│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上│单位留存五年备查;┃br / br / ┃│通知》。││应注明“货到汇款”的结│2.外汇局应及时、准┃ ┃│││算方式,并填写报关单编│确将贸易进口付汇到┃ ┃│││号、报关单的总价金额、│货核销表的内容录入┃ ┃│││到货日期;│到计算机系统中。┃ ┃│││4.外汇指定银行已在贸易│┃ ┃│││进口付汇核销单上加盖│┃ ┃│││“已核销章”;│┃ ┃│││5.属国际招标项下的境内│┃ ┃│││采购,在贸易进口付汇核│┃ ┃│││销单的交易附言中应填写│┃ ┃│││“国际招标、国内供货”;│┃ ┃│││6.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证│┃ ┃│││明联分类进行售付汇、核│┃ ┃│││销管理”的规定,审核报│┃ ┃│││关单上的贸易方式及相应│┃ ┃│││材料。│┃ ┗━━┷━━━━━━━━━━━━━━━━┷━━━━━━━━━━━━━━┷━━━━━━━━━━━━┷━━━━━━━━━┛ 十、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付汇核销管理 ┏━━┯━━━━━━━━━━━━━━━━━┯━━━━━━━━━━━━┯━━━━━━━━━━━━━━┯━━━━━━━━━┓ ┃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 ┠──┼─────────────────┼────────────┼──────────────┼─────────┨ ┃信用│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1.外汇局应在贸易进┃ ┃证、│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销表(一式两联);│应与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上的数│口付汇到货核销表(┃br / br / ┃托收│法》;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据、内容填写一致;│一式两联)上加盖“┃ ┃、预│3.《关于重新明确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2.“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进口付汇核销已报审┃br / br / ┃付货│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案登记的); │ (一式两联)应加盖进口单位 │章”,第一联与报关┃ ┃款项│4.《关于“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4.进口货物报关单; │公章;│单电子底账打印件留┃br / br / ┃下进│统”软件升级和调整有关做法的通│5.报关单联网核查IC卡; │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上付汇│存外汇局二年备查,┃br / br / ┃口付│知》; │6.外汇局要求的其它凭证; │金额应不超过报关单上总价金│第二联与其它单证退┃ ┃汇核│5.《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分类│(按报关单分类管理规定中│额;│进口单位留存五年备┃br / br / ┃销管│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的24种有条件付汇审核所需│4.进口日期在1998年9月1日以 │查; ┃br / br / ┃理│知》。│要的材料); │前的进口报关单,应审核海关│2.当报关单总价金额┃ ┃││7.特殊情况下经核准付汇的│提供的“二次核对”证明;进│部分被核销时,外汇┃ ┃││,提供有关核准件;│口日期在1998年9月1日以后的 │局应通过“报关单联┃ ┃││8.收汇凭证(退运、转口等│进口报关单,须通过“报关单│网核查系统” 逐笔 ┃ ┃││项下)。│联网核查系统” 逐笔审核报关 │办理核注、打印电子┃ ┃│││单的真实性;│底帐、退单返回,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