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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认实[2009]26号
【颁布时间】 2009-06-16
【实施时间】 2009-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6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
  
  
  
  
  
  
  
  
  
  
  
  
  
  
  
  5.8.6
  
  司法鉴定机构利用委托人提供的外部检测、检查结果信息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或者在司法鉴定文书中直接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检测、检查结果的,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中清晰标明。
  
  
  
  
  
  
  
  
  
  
  
  
  
  
  
  5.8.7
  
  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司法鉴定文书时,应当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5.8.8
  
  对已发出司法鉴定文书的实质性修改,应当以追加文件或者更换文书的形式实施,并应当包括如下声明:“对文书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或者其他等效的文字形式。司法鉴定文书修改应当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要签发新的司法鉴定文书时,应当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注:①在评审意见相应栏内划P;
  
  ②体系文件中有描述但未实施的,为不符合;体系文件中有描述但实施不规范的,为基本符合;体系文件无描述的,为缺此项。
  
  ③不符合、基本符合和缺此项者为整改项,应在说明栏内作相应的说明。
  
  附表2:
  
  
现 场 试 验 项 目 汇 总 表

  
  第页 共页
  
  
  
  
  
  序号
  
  试验项目
  
  /样品名称
  
  试验依据的
  
  标准代号
  
  仪器设备名称
  
  试验
  
  人员
  
  试验形式
  
  试验结果/评价
  
  备 注
  
  
  
  
  
  
  
  
  
  
  
  
  
  
  
  
  
  
  
  注:①现场试验项目采取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或样品复测的,填写此表;
  
  ②试验结果/评价栏内填写结果、参考值、合格与否等方面的描述。
  
  附表3:
  
  评审组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姓 名
  
  单 位 名 称
  
  职称/
  
  职务
  
  评审员证号
  
  评审
  
  内容
  
  联系方式
  
  签字
  
  
  
  
  
  
  
  
  
  
  
  
  
  
  
  附表4:
  
  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及审批意见
  
  
  
  
  
  需整改
  
  条款号
  
  完成整改情况
  
  
  
  
  
  
  
  评审组长对整改完成情况的确认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日期:
  
  
  
  审 批 意 见
  
  
  
  批准人签字: 日期:
  
  
  
  
  
  附加说明(若需要时):
  
  附表5: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第 页共 页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评审类别
  
  □首次评审□复查评审 □扩项评审□监督评审□其他
  
  
  
  评审范围
  
  
  
  
  
  评审日期
  
  
  
  评审地点
  
  
  
  
  
  评 审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日期
  
  时间
  
  工 作 内 容
  
  评审组分工
  
  
  
  
  
  
  
  
  
  
  
  
  
  评审组长:年月日
  
  注:对多场所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按不同地点分别编制。
  
  附表6: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签到表
  
  
  
  
  
  司法鉴定
  
  机构名称
  
  
  
  
  
  会议名称
  
  □首次会议 □末次会议□座谈会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被评审方人员
  
  
  
  签名
  
  职务
  
  签名
  
  职务
  
  签名
  
  职务
  
  
  
  
  
  
  
  
  
  
  
  
  
  
  
  
  
  
  
  
  
  
  
  
  
  
  
  
  
  
  
  
  
  
  
  
  
  
  
  
  
  
  
  
  
  
  
  
  
  
  
  
  
  
  
  
  
  
  
  
  
  
  
  
  
  
  
  
  
  
  
  
  
  
  
  
  
  
  
  
  
  
  
  
  
  
  
  评审组人员
  
  
  
  签名
  
  评审职务
  
  签名
  
  评审职务
  
  签名
  
  评审职务
  
  
  
  
  
  
  
  
  
  
  
  
  
  
  
  
  
  
  
  
  
  
  
  
  
  
  
  
  
  
  
  
  
  
  
  
  
  
  
  
  
  
  
  
  
  
  
  
  
  
  
  
  
  
  
  
  
  
  
  列席人员
  
  
  
  签名
  
  单位
  
  职务/职称
  
  
  
  
  
  
  
  
  
  
  
  
  
  
  
  
  
  附表7: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考核试验项目计划表
  
  评审地址:(有多评审场所的,分别填写) 第 页共 页
  
  
  
  
  
  序号
  
  司法鉴定
  
  类别
  
  司法鉴定项目/参数
  
  参数标准名称
  
  及代号
  
  所用仪器名称、
  
  型号、准确度
  
  考核形式选择
  
  司法鉴定人员
  
  样品来源
  
  
  
  序号
  
  名称
  
  
  
  
  
  
  
  
  
  
  
  
  
  
  
  
  
  
  
  注:①本序号栏按流水号填写,同时用括号标出申请项目序号;项目覆盖100%、参数覆盖大于15%
  
  ②考核形式可选择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样品复测、报告验证、见证试验(操作演示)。
  
  ③样品来源可选择评审组提供、自备;
  
  ④多场所评审的,按评审场所分别填写。
  
  附表8:
  
  司法鉴定机构不合格整改要求记录表
  
  
  
  
  
  被评审部门: 陪同人:
  
  评审记录:
  
  依据的管理体系文件 :
  
  详细情况:
  
  结论:
  
  □与《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条之规定,不符合。
  
  □与《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之规定,基本符合。
  
  □与《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条之规定,缺此项。整改方式:
  
  □纠正
  
  □纠正措施
  
  □现场跟踪访问
  
  □其他
  
  评审员:
  
  日期: 年月 日
  
  
  
  被评审方确认意见:
  
  □确认□不确认
  
  被评审方代表:
  
  
  
  评审组长确认意见
  
  
  
  
  
  □确认□不确认
  
  评审组长:
  
  附表9:
  
  资 质 认 定
  
  计量认证
  
  证书附表
  
  ×××××××××××
  
  机构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扉页)
  
  注 意 事 项
  
  1.依据本附表提供的司法鉴定数据,用于司法鉴定,具有证明作用。
  
  2.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必须按照本附表所限定的司法鉴定范围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并在报告左上方使用CMA标志。
  
  3.本附表无发证单位骑缝章无效。
  
  4.本附表页码必须连续编号,每页右上方注明:第×页共××页。
  
  批准×××××××××××××××计量认证项目及限制范围
  
  证书编号:×××××××第 ×页 共××页
  
  
  
  
  
  序号
  
  司法鉴定类别
  
  司法鉴定项目/参数
  
  司法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
  
  或说明
  
  
  
  序号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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