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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按同样商业条件但不同数量的销售; (2)按不同商业条件但大致相同数量的销售; (3)按不同商业水平和不同数量的销售。 2.如按这三种条件中任一条件进行销售,将视情况仅对下述因素作出调整: (1)数量因素; (2)商业条件因素;或 (3)商业条件和数量因素。 3.“抑或”一语对使用销售给以灵活性,并可按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作必要的调整。 4.就第三条而言,类似进口货物的成立价格指的是一种已按第一条规定予以接受并按本条第1款(2)项和第2款调整过的海关估价。 5.由于不同商业条件或不同数量而作出调整的一个条件是,这种调整不论是否导致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都只能在明确证据的基础上进行,而此种证据应能清楚地确定该调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例如,包括在不同条件或不同数量的价格在内的有效价格单据。举例说明,假设被估价的进口货物一共有十个单位,而唯有成交价格的类似进口货物是一笔五百个单位的销售,并且知道卖方给予数量上的折扣,就可参照卖方的价格单并利用其适用于十个单位销售的价格进行所要求的调整。这并不要求这笔销售必须按十个单位的数量进行,只要这个价格单是按照出售其它数量的真实情况制订的即可。但是,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客观的尺度,要按第三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就不合适了。 对第五条的说明 1.“按最大数量向…出售货物的单位价格”一语指的是向自然人或法人出售最大单位数量的售价,而买方卖方没有发生关系,因为买方是此种货物进口后进行出售时按一等商业条件从卖方那里购买此货的。 2.举例说明,某种货物是按照对大数量购买给予优惠单位价格的一个价格单子出售的。 销售数量单位价格销售数量按每种价格 出售的总数 1~10单位100五单位的10笔65 11~25单位95三单位的5笔 十一单位的5笔55 25单位以上90三十单位的1笔 五十单位的1笔80 在某一价格出售的最大单位数量是80,所以,最大数量出售的单位价格是90。 3.再举个例子,有两笔销售。头一笔,出售了500个单位货物,售价是每单位95个货币单位。第二笔,共出售400个单位货物,售价是每单位90个货币单位。在此例中,最大数量出售的单位价格是95。 4.第三个例子是不同数量按不同价格出售的情况: (1)销售 销售数量单位价格 40个单位100 30个单位90 15个单位100 50个单位95 25个单位105 35个单位90 5个单位100 (2)合计 出售总数单位价格 6590 5095 60100 25105 在此例中,按某一价格出售的最大单位数量是65,所以,最大数量出售的单位价格是90。 5.如上述第1款所说,在进口国中,对某人进口货物生产和出口直接或间接免费或减价提供任何第八条第1款(2)项所列因素的任何销售,在按第五条确定单位价格时,均不在考虑之内。 6.应注意的是第五条第1款提及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此种扣除的数目应依据进口商或代表进口商提供的数据资料来确定,除非此数目与在进口国出售的同级或同类进口货物的数目不一致。当进口商提供的数目与这一数字不符时,利润和一般费用的数目可以根据进口商或进口商代表提供的资料以外的有关资料确定。 7“一般费用”包括销售有关货物时的直接或间接的费用。 8.按第五条第1款(1)项④未扣除出售该货物应支付的地方捐税应按第五条第1款(1)项①规定予以扣除。 9.在按第五条第1款确定佣金或通常利润和一般费用时,某些货物或其它货物是否属于同级或同类的问题必需参考有关情况逐一确定。应审查能够提供必要资料的在进口国范围最窄的一组或一系列同级或同类进口货物(包括被估价的货物在内)的出售情况。在第五条中,“同级或同类”货物包括作为被估价货物从同一国家进口的货物以及从其它国家进口的货物。 10.在第五条第1款(2)项中,“最早的日期”应是进口货物或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销售在数量上是以确定单位价格的日期。 11.在使用第五条第2款的方法时,由于进一步加工增值而作的扣除应根据有关加工费用的客观的数据资料确定。公认的工业准则、制法、建筑方法和其它工业的习惯做法应作为计算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