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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10-17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4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

[接上页]

  │评│ 考评 │分│
  
  ├─────┴───┼─────────────┴────
  
  │考列甲等人员适用条│
  
  │款│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第条第
  
  ├─────────┼──────────────────
  
  │考列丁等人员适用条│
  
  │款│公务人员考绩法第条第项第
  
  ├─────────┼──────────────────
  
  │备注及重大优劣事实│
  
  ├─┬───────┴──────────────────
  
  │附│一本表依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第三条之规定制订。
  
  ││二本表工作项目中之“协调”“研究”“创造”三细目,
  
  ││否密切配合。 (2)检讨:对本身工作能否不断检讨悉心
  
  ││三总评系综合工作、操行、学识、才能等项目加以描述,
  
  ││力,加以考评。
  
  ││四直属或上级长官评分栏,应参考评分标准于适当小格子
  
  ││五总评栏下直属或上级长官评分,应依据各项目之评分相
  
  ││绩委员会之评分评定。
  
  ││六请假及旷职栏中“事假”、“病假”二项目之次数与日
  
  │注│及生理假之次数与日数。
  
  └─┴──────────────────────────
  
  ─┬──┬───┬───┬─┬───┬──┬─────────┐
  
  请│项目│次数│日数│平│项目│次数│增减分数│
  
  ├──┼───┼───┤时├───┼──┼─┬───────┤
  
  │事假│││考│嘉奖││增││
  
  假├──┼───┼───┤核│││││
  
  │病假│││及├───┼──┤││
  
  ├──┼───┼───┤专│记功││││
  
  及│婚假│││案│││││
  
  ├──┼───┼───┤考├───┼──┤││
  
  │丧假│││绩│记大功││││
  
  旷├──┼───┼───┤奖│││分││
  
  │娩假│││惩├───┼──┼─┼───────┤
  
  ├──┼───┼───┤│申诫││减││
  
  职│迟到││││││││
  
  ├──┼───┼───┤├───┼──┤││
  
  │早退││││记过││││
  
  ├──┼───┼───┤├───┼──┤││
  
  │旷职││││记大过││分││
  
  ─┴──┴───┴───┴─┴───┴──┴─┴───────┤
  
  │
  
  │
  
  │
  
  │
  
  │
  
  │
  
  ┬─┬─┬─┬────────────┬─────────┬─┤
  
  │项│项│细││直属或上级长官评分│项│
  
  ┤│││标准├─┬─┬─┬─┬─┤│
  
  │分│目│目││5│4│3│2│1│分│
  
  ┼─┼─┼─┼────────────┼─┼─┼─┼─┼─┼─┤
  
  ││操│忠│是否忠于国家及职守言行一│││││││
  
  ││行│诚│致诚实不欺。│││││││
  
  ┼─┤︵├─┼────────────┼─┼─┼─┼─┼─┼─┤
  
  ││20│廉│是否廉洁自持予取不苟大公│││││││
  
  ││︶│正│无私正直不阿。│││││││
  
  ┼─┤分├─┼────────────┼─┼─┼─┼─┼─┼─┤
  
  │││性│是否敦厚谦和谨慎恳挚。│││││││
  
  │││情││││││││
  
  ┼─┤├─┼────────────┼─┼─┼─┼─┼─┼─┤
  
  │││好│是否好学勤奋及有无特殊嗜│││││││
  
  │││尚│好。│││││││
  
  ┼─┼─┼─┼────────────┼─┼─┼─┼─┼─┼─┤
  
  ││学│学│对本职学识是否充裕经验及│││││││
  
  ││识│验│常识是否丰富。│││││││
  
  ┼─┤︵├─┼────────────┼─┼─┼─┼─┼─┼─┤
  
  ││20│见│见解是否正确能否运用科学│││││││
  
  ││︶│解│头脑判别是非分析因果。│││││││
  
  ┼─┤分├─┼────────────┼─┼─┼─┼─┼─┼─┤
  
  │││进│能否勤于进修充实学识技能│││││││
  
  │││修│。│││││││
  
  ┼─┼─┼─┼────────────┼─┼─┼─┼─┼─┼─┤
  
  ││才│表│叙述是否简要中肯言词是否│││││││
  
  ││能│达│详实清晰。│││││││
  
  ┼─┤︵├─┼────────────┼─┼─┼─┼─┼─┼─┤
  
  ││15│实│作事能否贯澈始终力行不懈│││││││
  
  ││︶│践│。│││││││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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