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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2]33号
【颁布时间】 2002-12-20
【实施时间】 2002-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7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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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通过优化大中型矿山企业的外部环境,实施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内部整改及矿山企业向多元化发展,提升它的自我发展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骨干和龙头的矿业格局形成。鼓励以优势的大中型矿山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多矿种开发和加工的矿业集团,提升矿业的整体素质,实现产业升级。
  
  1.矿山企业规模结构调整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除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外,对新建矿山,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其所占用的储量规模相协调。一个矿区原则上只审批一个采矿主体。对已取得采矿权但其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显著不协调的矿山企业要限期整改,逐步达到规定标准。积极引导具备生产技术条件的合法小型矿山,通过联营、合作、改造等形式,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至2005年,煤炭矿山调减至1500个,使骨干煤炭企业与小型企业的比例达到1:1.8,建筑用砂矿山调减到400个,砖瓦粘土矿山调减到800个,建筑石料及制灰用灰岩矿山调减到850个。
  
  2.产品结构调整
  
  调整矿种利用结构,延长矿产品加工链,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五”时期在重点开发利用铅、锌、锰、铌、钽等资源的同时,要加大海泡石、石膏、水泥灰岩、高岭土、膨润土等优势非金属矿和矿泉水、地热的开发力度,使之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依靠科学技术,重点发展铅、锌、钨、钼和硬质合金及其深加工产品,兼顾发展锑、铋、稀土、钡盐、锰盐、元素砷等产品的精细化工和开发超细、高纯非金属产品、表面改性非金属产品,新材料非金属产品;调控煤、钨、锡、锑、稀土、萤石、重晶石及石墨的开采总量。
  
  3.技术结构调整
  
  引进新的理论和方法,加强对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和支护技术的研究,推广锚喷支护技术工艺;发展洗选煤技术,提高洗选煤能力,推进煤资源的洁净利用。
  
  开展对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选、冶技术的开发与研究,以及矿山尾矿、废渣等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不断加强铅、锌、钨、钼、硬质合金、锑、锰、稀土、钡盐等生产和加工技术的创新;2003年前,淘汰土法炼铅、锌、汞、砷、锑等。通过扶强弃弱,实现冶金工业总体优化。
  
  加快水泥、玻璃、石材等传统矿产品的技术结构的调整,压缩和淘汰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扶持和提升工艺先进和规模化生产的大型企业。2002年以前淘汰窑径小于2.5米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积极发展中高档卫生陶瓷、新型墙体材料和化学建材、减少陶瓷原料的出口。不断开拓非金属矿产的应用领域,积极推广海泡石长效肥、高强石膏粉等优势非金属矿产品在工农业中的应用。
  
  4.设立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1)申请开发的矿种、矿区、矿山建设规模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所占用的矿产储量相适应,矿山建设必须符合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原则;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矿种、申请采矿者应当提交产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地质与矿产资源储量、资料条件。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储量。
  
  (3)开发利用设计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采、选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合理、安全。
  
  (4)开发利用效率条件。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设计指标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方案,对暂不能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用组份的尾矿应有保护措施。
  
  (5)开发资质条件。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开采矿产资源。
  
  (6)生态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与矿山建设同时进行。
  
  四、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1.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回收水平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必须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资源采选回收率;支持对低品位及难选冶的金、铁、磷、铅、锌、锰等矿产采选冶技术工艺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综合回收率;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矿山“三率”考核体系,重点加强对集体和个体矿山“三率”考核;制定有效措施,保证“三率”达标;到2005年,全省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提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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