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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矿业经济全球化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我省扩大利用国外矿产资源。但由于国际矿产品市场受政治、经济、军事的影响而变化,因此需要高度重视我省矿产资源的供应安全,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渠道。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加速推进全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集约高效开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主题,以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调整和优化矿业区域布局及矿业结构,巩固优势矿业在国内外的地位,构筑有竞争力的优势矿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矿产资源的供给能力;拓展地质工作领域,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更好地发挥地质矿产工作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将矿产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使矿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逐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对内对外开放的矿业格局,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以现有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要依托,作优、作强、作大优势矿种,构筑一批集探、采、选、冶、加工、贸易于一体的龙头矿业集团;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化转变;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1.2005年目标 (1)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分体运行。加强公益性调查评价,拓宽地质服务领域。 通过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更新一批地学基础图件,取得一批基础地质成果,提供一批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调控。实现矿业产值的增长高于产量的增长,利税增长高于产值增长。对煤、钨、锡、锑、钼、稀土、重晶石、石墨、萤石等优势矿产以及低品位、暂难利用或利用率较低的资源进行保护性开采。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调整和优化。矿山开采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中型矿山企业的比例得到提高,全省矿山总数控制在6000家以内。勘查、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结构失调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优质矿产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比例进一步提高;能源矿产的利用更趋洁净化。 (4)充分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引进1—2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外资企业进入省内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力争2—3个跨国矿业集团进入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市场,扶持2—3个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矿山企业或公司到境外勘查、开发省内急需、短缺的矿产资源;建立短缺矿产资源保障供给体系;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应用进一步加强。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利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矿山开采规模与所占用储量规模基本适应;煤、铜、铅、锌、钨、锡、钼、锑、黄金、重晶石、高岭土、石膏、岩盐、石墨等矿产的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2—4个百分点;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 (6)发挥和保持有色金属的传统优势和支柱作用,加大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打造一批集矿产品开发、深加工于一体的骨干企业,使矿业及相关产业的年总产值达1010亿元,其中采选业产值达260亿元。 (7)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重点矿区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25%以上,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1560亿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控制在本省下达的指标以内,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2亿吨以内,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废渣的处置率达到20%,综合利用率达到40%。土地复垦率提高到25%,还绿率达到15%,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达到40%。 (8)初步建立以规划、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和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业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矿政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矿业投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2.2010年远景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充分利用国拔地勘资金基础上,地方地勘资金具有一定规模;引进外资投入地勘市场项目5—8个,开发项目6—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