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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2]33号
【颁布时间】 2002-12-20
【实施时间】 2002-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7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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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矿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步入法制、科学化轨道;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高度开放的、具有良好的矿业经济外部环境和竞争力的“四效益”协调统一的新型矿业体系,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已趋完善;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省内重要矿产的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3)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利用外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达到较高水平,开辟4—5个省外、1—2个国外勘查开发基地,安全、稳定的矿产品供应体系基本形成。
  
  (4)矿业布局和矿业结构更趋优化,有色金属产品生产向高附加值加工发展,矿产品贸易低进高出的局面基本形成,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成为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5)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率达50%以上,矿山环境污染普遍得到治理,“三废”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基本原则
  
  为实现规划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的前提下,做到:
  
  1.坚持面向湖南实际
  
  把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工作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以我省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总揽地质矿产工作全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科学合理地开发矿产资源。
  
  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
  
  加强并超前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使耗减的矿产储量适时得到补充和增加;实行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对优势矿产实行限产保值;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二次利用率。
  
  3.坚持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
  
  推进体制创新,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健全政策法规与规划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深化企业改革,培养矿业权市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发展深加工、高附加值系列产品,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4.坚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积极利用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有利时机,在加强对省内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省资源,面向国际市场,建立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
  
  5.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使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原则。
  
  6.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根据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和区域经济布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分工合作与联合发展相结合,提升矿山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形成区域特色矿业。
  
  第三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改革地质勘查体制,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分体运行。政府重点加强组织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为商业性地质勘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降低投资风险。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勘查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新局面。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
  
  1.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总体部署
  
  公益性地质工作根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提供基础信息、突出优势矿产和重要成矿区带的资源评价、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展开。
  
  (1)在矿种上,优先安排金、银、铜、铅、锌、优质锰、铋、铌、钽、优质煤等矿产的调查评价;继续坚持钨、锡、锑、稀土、铀、重晶石、萤石等优势矿产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评价;开展地热、地下水及其它优质、新型非金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积极探寻金刚石、硼、油气等矿产资源。
  
  (2)在地域上,加强在成矿条件优越的重要成矿区带和找矿潜力大、地质工作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开展矿产资源评价,开展大型和超大型矿床成矿预测调查研究。加强重要经济区带的基础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工作。
  
  2.主要任务与方向
  
  今后10年,我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的重点是解决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重大的基础性地质问题、岩溶缺水地区、工农业生产的供水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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