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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2]75号
【颁布时间】 2002-09-25
【实施时间】 2002-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

[接上页]

  (2)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岗位培训。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要求等不同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轮训,并纳入年度或目标考核。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凡不参加相应培训,参训考试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正常晋升工资及职务。
  
  4.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教育
  
  (1)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加快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步伐,落实《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调整教育布局结构,将富余的教育资源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取得的办学收入,报经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按有关规定减免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其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允许社会力量办学投资者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逐步收回办学成本,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并使学校得到滚动发展。
  
  (2)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办学。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办民助、民办公助、集团化办学、股份制办学、合作办学、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办学等改革模式,逐步形成政府统筹下的多元办学主体并存的新格局。到2005年,全市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达到30万人以上,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达到5所以上。
  
  (3)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进一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校学生公寓建设及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减免规费14项,社会资金按照规定的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参与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项目建设。
  
  (四)关于旅游消费
  
  1.加速打造旅游精品,增强旅游消费吸引力。在“十五”期间,力争把长江三峡、大足石刻和重庆都市旅游都培育成为世界级旅游精品;力争把天坑地缝、“乌江画廊”、仙女山、黑山谷、四面山、合川钓鱼城、重庆野生动物世界等建成国家级旅游精品。配合国家旅游局等6部委,做好重庆、湖北、湖南、贵州4省市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规划一批具有三峡库区特色、国家级的重大旅游项目,争取国家对三峡库区旅游开发的支持。在重点旅游区加快建设达标旅游厕所,并不断完善其他接待设施,加快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新增1A—4A级旅游区5个。
  
  2.扩大都市旅游圈,丰富都市旅游产品内涵,促进1日游和周末休闲游。抓住“8小时重庆”、“半小时主城”工程快速建设和主城路桥收费改革的契机,发挥都市发达经济圈辐射带动功能,以主城区为中心,将周边2小时左右车程范围的旅游景区(点),纳入都市旅游圈进行统一的线路设计和产品包装。新增范围包括永川野生动物世界、大足石刻、铜梁温泉城、合川钓鱼城、北碚金刀峡、渝北统景、长寿湖、丰都名山、涪陵天台峡谷、武隆仙女山、南川金佛山、万盛黑山谷、江津四面山等旅游景区。将渝中区举办的“都市旅游节”扩展到主城区,并在每年的9月至10月进行。
  
  加速发展“魅力重庆一日游”。及时并分批增辟线路,包装一批产品,迅速壮大规模,力争今年“魅力重庆一日游”人数达到3.5万人次,其中市外游客超过30%,继续鼓励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旅游企业扩大“魅力重庆一日游”的线路、产品经营。工、青、妇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继续配合组织“魅力重庆一日游”客源。今年内设立完善重庆市散客服务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加快我市入境公路规划建设,尽快修通一批周边地区入境的“断头路”,吸引方便周边游客。
  
  大力发展山城夜景游和“两江游”。加速推进长江、嘉陵江滨江路的旅游开发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南滨路、长滨路旅游设施。年内北滨路要加快建设,形成新的旅游带,在南滨路开工建设中外合资的“重庆海底世界”旅游项目。把“长江三峡观光专线游”、“两江游”、“魅力重庆一日游”和入境游有机组合起来,向海内外大力推介,延长游客在渝游览时间。
  
  多元投资、多元开发,发展一批都市旅游新品。着手三峡博物馆和人民广场三期工程完工后的旅游服务配套工作尽快恢复和开放洪崖洞、湖广会馆等都市名胜古迹;扩建、完善“八一”路“好吃街”;深化对磁器口古镇的旅游开发;尽快理顺黄山“二战”遗址等旅游管理及开发经营体制。培育渝北鹿山、九龙坡皇田、永川黄瓜山等农业观光旅游产品;促进和规范城市近郊景区“农家乐”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工业旅游、教育旅游,包装设计一批景点,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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