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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2]75号
【颁布时间】 2002-09-25
【实施时间】 2002-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

[接上页]

  3.继续组织好国家级“中国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三峡国际旅游节”(一会一节)。从2003年起,在“一会一节”期间,增加高水平高档次的商业性演出;从今年开始,在每年“9.27”世界旅游日举办重庆都市旅游节,由主城各区以申办制方式主办。
  
  4.发展旅游商品生产。提高设计开发水平,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展销活动。在今年9月举行的第三届重庆旅游产品交易会上,推出一批重庆品牌旅游商品;抓紧建设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和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小商品一条街。
  
  5.加大重庆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市内各媒体要进一步强化对旅游的宣传报道,重庆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开辟以展示重庆旅游精品、名品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专题节目。旅游主管部门每年统一印制一批包括重庆旅游产品介绍、旅游交通线路等内容的精美旅游宣传资料,免费提供给口岸、外事系统各单位,重点散发给海外游客。下半年将采取市级组团和区县组团、政府补贴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赴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境外主要客源市场开展旅游促销活动。
  
  充分发挥市台办、市侨办、外联委、海外联谊会、重庆贸促会等单位和组织与海外客人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重庆旅游产品,动员邀请海外游客。
  
  6.增辟旅游专线,统一设计包装后,大力向市民推介,方便市民出游。对旅游专线客运的经营特许权,由市交委牵头,市旅游局配合,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各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对旅游专线定点车辆实行“五定一收费”制度,即对到旅游景区的旅游车实行定时、定班、定车辆、定线路、定票价,实施一次性统一收费。抓紧规范和完善城市道路、旅游景区(点)的标识牌,重新印制规范的重庆旅游地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3年内由现在的4408人发展到8000人左右。
  
  7.在主城区重点景区(点)和重点旅游购物中心新辟旅游专线车站和旅游团队停车港。
  
  8.加强八大特色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适应周末休闲和黄金周消费的环线产品。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合作,培育跨省市区域旅游产品。
  
  9.大力发展航空旅游。在巩固已开通国际(地区)航线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恢复重庆至德国慕尼黑航班的工作;着手开通重庆至马来西亚、美国洛杉矶、新加坡等国际航线的准备工作。积极发展与南充、达川、恩施、宜昌、襄樊、绵阳、广元、西昌、九寨沟等周边地区一些客源较好的城市的支线直航;年内开通渝成“空中穿梭巴士”,实现主城区到万州的穿梭飞行。加快万州机场、黔江机场、梁平机场等支线航空旅游的交通建设。
  
  支持和鼓励民航、旅游等企业积极与韩国“韩亚”、香港“港龙”、澳门“澳航”等航空公司联合拓展业务,促进入境游。
  
  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旅行社开展包机业务。今年内,力争全市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5家国际旅行社均能开展包机业务,组织更多的市外、境外游客来渝。
  
  公安、民航、旅游、外事等部门要进一步宣传和用好入境落地签证的政策措施,提高入境通关效率和服务质量。边防局要把海外游客人均通关时间控制在45秒以内。
  
  10.推进旅游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开放型旅游经济。打造一批多种所有制、开放型、高档次、大规模的旅游企业。通过改革改制,进一步实现旅行社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拟在今年完成重庆海外旅业集团的改制,组建重庆国际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吸引境内外多种所有制企业来渝投资经营旅游业,争取在今年内组建1家中外合资旅行社。
  
  11.逐年加大对旅游精品、名品建设和旅游促销的政府导向性投入,市级每年继续安排3000万元旅游结构调整资金,并随假日旅游的发展而逐年有所增加。
  
  对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给其他经营单位的交通费、住宿费、门票等费用,凭票据在计征营业税时扣除,不重复征税。年内尽快出台《旅游创汇奖励实施办法》,落实渝委发[2001]11号文件关于旅游创汇奖励的政策措施。
  
  在机关、事业单位逐步实行“早九晚五”作息制,创造更多的个人学习、休闲、消费时间。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五)关于医疗保健消费
  
  1.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医疗保健消费观念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引导居民的服务需求从疾病诊治向促进健康、提供生活质量拓展,使医疗保健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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