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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28号
【颁布时间】 2002-06-27
【实施时间】 2002-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6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五年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食品安全流通体系
  
  培育和发展具有保障食品卫生与质量安全的食品销售及储运网络,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上市销售准入制度,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1.开辟食品运输的“绿色通道”。一是建立食品运输源头监测制度,严禁运输受污染的食品。二是合理利用各种符合食品卫生与质量标准要求的运输工具,做好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工具的合理联运,实行多式联运和直达运输。三是改进食品运输方式,采取保鲜措施运输鲜活食品,如采取封闭运输、冷链运输、白条肉吊挂封闭运输等,防止鲜活食品在途污染和变质。
  
  2.建立食品上市销售准入制度。一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的开业条件和经营者的入市资格,实行食品市场、网点开办者和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使之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城建、环保等相关规定,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拥有经营鲜活商品所必须的保鲜设施和消毒、防腐、防虫害、防尘及排污设施,配备必要的卫生指标检测设备和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入市经营者和经营场所内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是建立健全食品进入市场的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建立食品卫生质量的检测、检验、索证索票、商品台账登记制度和食品卫生质量销售档案,对有毒有害食品禁止销售、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场内公示,对受害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等一系列有关制度。三是加强对上市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不断改进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措施,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加大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工作力度,杜绝不符合卫生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上市经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一律实行市场退出。
  
  3.加快食品流通设施的建设。一是按照建设“绿色市场”标准的要求,有计划地推进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网点)和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重点开展集贸市场改建超市工作,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生鲜超市和便利店。二是加强大中型食品批零商业企业的质量检测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冷藏保鲜设施等配套功能建设,提高其组织化、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关、停、并、转等多种形式,清理整顿管理混乱、不具备基本功能的市场和网点,逐步取缔占街占道早、晚市场和临时摊点,合理引导区域内同类小型市场和网点走连锁经营的路子。同时,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放心店(市场)”的建设。
  
  4.进一步完善牲畜定点屠宰厂建设。一是加快全省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逐步扩大县以上城镇猪、牛、羊定点屠宰的范围。二是分期分批地对县以上城镇牲畜定点屠宰厂进行改造,全面推行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引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向肉类加工方向发展,开展冷却肉、分割肉加工上市。三是加大投入,完善牲畜定点屠宰厂牲畜屠宰检疫和检验设施,加强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工作,提高肉品上市质量。
  
  5.加强城镇二次供水的管理。一是实行城镇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的归口管理,各级建设、卫生部门各负其职,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定期开展供求设施检查,督促产权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清洗和消毒。二是设立城镇二次供水监测点,定期开展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测。三是加强对城镇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队伍的管理,健全上岗培训、健康体检等制度,确保城镇二次供水水质达到国家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6.把好关口,防止污染动植物的流入。一是严把口岸关,加强检测,防止境外污染食品的流入。二是建立对省外调入的大宗动植物食品进行检测抽查制度。三是与周边省份签订动植物防疫和动植物产品安全协议,确保输出入的动植物产品与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
  
  加快修订食品安全质量省地方标准,对达标的食品和企业进行科学认定,提高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促进食品的优质化。
  
  1.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省地方标准。一是加快建立并完善目前国家、行业尚未出台而又符合我省实际的食品安全省地方标准,包括食品的产地环境质量、生产技术规程、卫生质量、包装标签、检测技术、贮藏运输、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资料等标准,其中包括对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残留污染物取样和试验方法等系列标准。二是参照国际有关食品的三个主要标准,即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CAC标准)、有关动物健康的国际动物流行病组织标准(OIE标准)和有关动物健康的国际标准保护公约(IPPC标准),逐步制定出一套与国际接轨并在全国领先水平的通用标准,其中包括农产品、加工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农药、兽药残留及其他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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