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2]22号
【颁布时间】 2002-03-18
【实施时间】 2002-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0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示清理整顿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3 │水电费、水电取暖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4 │中小学取暖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5 │班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6 │晚自习费、补课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补习费││││││
  
  ├───┼─────────┼───────┼──────┼────┼────┼──────┤
  
  │7 │线下生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8 │复读费、旁听生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9 │强制保险,搭售各││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种资料││││││
  
  ├───┼─────────┼───────┼──────┼────┼────┼──────┤
  
  │10│碗柜费(配柜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11│卫生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12│强制赞助费││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13│教育关系费│5元/生、期 │自立项目│学校│取消││
  
  ├───┼─────────┼───────┼──────┼────┼────┼──────┤
  
  │14│收费卡工本费│1元/卡 │宁计教发││││
  
  ││││[1995]139号 │学校│取消││
  
  ├───┼─────────┼───────┼──────┼────┼────┼──────┤
  
  │八│农牧、畜牧部门││││││
  
  ├───┼─────────┼───────┼──────┼────┼────┼──────┤
  
  │1 │利通区草原管理│0.5元/只、年│自立项目│县畜牧局│取消││
  
  ││羊只款││││││
  
  ├───┼─────────┼───────┼──────┼────┼────┼──────┤
  
  │2 │利通区管理大家畜款│1.5元/只、年│自立项目│县畜牧局│取消││
  
  ├───┼─────────┼───────┼──────┼────┼────┼──────┤
  
  │3 │利通区草原管理费││自立项目│县畜牧局│取消││
  
  ├───┼─────────┼───────┼──────┼────┼────┼──────┤
  
  │4 │农民负担监督卡工│0.2元/卡│宁农负(监)发│县农经站│││
  
  ││本费││[1996]2号 ││取消││
  
  ├───┼─────────┼───────┼──────┼────┼────┼──────┤
  
  │5 │种子生产管理费│1元/亩(粮│宁农种发│县农牧局│取消││
  
  │││油)5元/亩│[1992]136号 ││││
  
  │││(瓜莱)│││││
  
  ├───┼─────────┼───────┼──────┼────┼────┼──────┤
  
  │6 │农机部门代收的││无│县农机站│取消││
  
  ││工商行政管理费││││││
  
  ├───┼─────────┼───────┼──────┼────┼────┼──────┤
  
  │7 │ 农机入户费 ││无│县农机站│取消││
  
  ├───┼─────────┼───────┼──────┼────┼────┼──────┤
  
  │8 │种子经营管理费│5‰ │宁农种发│ 农牧局 │取消││
  
  ││││[1992]136号 ││││
  
  ├───┼─────────┼───────┼──────┼────┼────┼──────┤
  
  │9 │农机喷号费││经营性收费│农机│降标│由区物价局│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