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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03]6号
【颁布时间】 2002-02-17
【实施时间】 2002-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0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以市场技术开发为导向,建成一批新的大、中型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如石油、优势煤种、煤层气、岩金、铜、含钾岩石等,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矿产品结构得到调整,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比例有明显提高。
  
  (4)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取得新进展。
  
  —乱采滥挖、破坏性开采的状况基本消除。
  
  —新建矿山开采规模符合本规划确定的标准。
  
  —对主焦煤、石墨、颜料用黄粘土、硅线石、沸石等实行强制保护性开采。
  
  —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分别比1999年提高3至5个百分点;综合利用回收的矿种由5种增加到7种,煤矸石等废渣的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金属矿山的尾砂再利用有较大进步。
  
  (5)“绿色矿业”建设初见成效,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证金和矿山用地复垦制度的实施,实现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化和信息化。
  
  —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制定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划。
  
  —完成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砂金过采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七台河—鸡西煤城塌陷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庆油田采油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宁安玄武岩台地生态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兴凯湖湖岸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5个治理示范区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全省原有矿山复垦或恢复植被率达到25%,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
  
  —矿山所有工业污染物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规定的指标内。
  
  2.2010年远景目标
  
  (1)全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体系。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面建成基础地质、重要成矿带地质矿产资料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国土资源大调查任务。加强重要成矿带、成矿远景区的贵金属、有色金属的调查评价,开拓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新局面。
  
  在周边国家建立2至3个紧缺矿种或贵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勘查开发基地。
  
  (2)矿产品总量得到全面的调整。初步建立省际间及国际间的矿产品互补体系,使我省经济建设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得到更好的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矿业年总产值保持在701亿元(按1999年可比价),与矿业有关韵后续加工业年总产值提高到1000亿元,矿业与后续加工业之比为1:1.5。矿业结构及矿产品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3)全省原有矿山复垦或恢复植被率达40%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矿山“三废”治理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程度进一步提高,矿山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矿山的次生地质灾害基本得到治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实行分体运行。国家和省组织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降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风险。加强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鼓励社会多渠道投资开展适应市场需要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基础地质调查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全面完成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任务;充分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地质勘查费等专项资金投入,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提高地质研究程度,发挥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在找矿中的作用,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信息服务。
  
  “十五”期间,为解决我省重大地质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为地质研究及找矿提供基础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异常资料,填补大兴安岭地区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空白,要在得尔布干等重要的成矿带开展并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4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15幅,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1幅,1:20万区域化探15幅。开展并完成1:25万哈尔滨市幅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提供区域环境和生态农业等基础地球化学资料。
  
  建立全省基础地质资料图文数据库和基础地质资料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网络地质资料查询与检索系统,拓宽基础地质资料社会服务领域。
  
  2.贵金属、有色金属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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