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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对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领导。健全新闻报道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的新闻工作纪律。新闻工作必须如实报道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履行配合新闻工作者了解有关情况的义务。设立“新闻舆论监督奖”,激励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 (十)发展电子政务 利用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政务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 推行网上申报、网上注册登记、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等网上办公方式,以科学、合理的程序流程,规范公职人员的政务活动,限制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加强信息资源管理,保障公共政务信息在党政部门内部及党政部门与市民之间实行双向传递,防止中间环节对政务信息的垄断和截留。 (十一)建立廉政测评预警机制 制定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建设目标的客观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检测、评估。设计行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部门和行业风气进行调查、测评,获取预警信息;深入开展个案分析,向决策机构或有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和改进建议。 (十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 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检举、控告、申诉和反映意见;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规定,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诬告和打击报复的案件。 八、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 针对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人们思想日益活跃的新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培养廉政主体的良知良德良能,遏制腐败动机,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对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 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研究确定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教育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逐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资金的投入,并列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版、专栏,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及时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和重大举措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深圳明镜网”的作用,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和市民了解党的政策、学习党纪条规、发表工作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之一。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制作和发布党风廉政公益广告;定期组织拍摄党风廉政教育电视片,印刷廉政宣传品,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坚持党组织生活制度。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作为党课的基本内容,列入年度教育计划,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 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每年有计划地树立一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对党员进行激励。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案例剖析和通报等形式,对党员进行警示。编发《反腐败工作内参》,在党内进行通报,使警示教育经常化。 开展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经常性的法纪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强化纪律观念。 (四)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定期确定主题,编印学习资料和廉政日历,组织学习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廉洁自律。 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每年集中组织新任局(处)级干部进行廉政培训;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干部培训时,相应安排党风廉政教育内容。 对有违纪行为苗头的党员干部,由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采取“约谈”方式,及时给予教育和提醒。 坚持开展“廉洁文明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家庭树新风、保廉洁,筑牢反腐保廉的家庭防线。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爱岗敬业教育。按照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的特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职业道德观。把遵守职业道德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 加强依法办事教育。坚持依法治市的方针,联系实际组织公职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行政案例剖析,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具体化、程序化,使法律知识培训成为各级干部任用、提拔的一个必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