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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四) 关于身心障碍者财产信讬规划事项。 (一五) 关于身心障碍者从事按摩、理疗按摩工作权益保障规划事项。 (一六) 关于身心障碍者福利活动及充实身心障碍者社团法人设施设备规划事项。 (一七) 关于杰出身心障碍者及专业人员表扬暨国际身心障碍者日系列活动规划事项。 (一八) 关于丰富身心障碍者文化及精神生活规划事项。 (一九) 协调关于身心障碍者鉴定、手册核发、早期疗育、专用停车位、促进就业、无障碍环境、优惠措施等权益保障之规划事项。 (二○) 身心障碍者福利国际交流事项。 (二一) 其他身心障碍者福利交办事项。 四社会救助科 (一) 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规划事项。 (二) 关于社会救助法制工作事项。 (三) 关于社会救助研究发展事项。 (四) 关于社会救助推动计划及督导事项。 (五) 关于社会救助相关之调查、统计、资讯系统规划事项。 (六) 关于社会救助预、决算规划执行事项。 (七) 关于灾害防救措施配合办理事项。 (八) 关于灾害灾情资料统计、汇报事项。 (九) 关于灾害救助及慰问核定事项。 (一○) 关于重大灾害各界捐款之分配运用事项。 (一一) 关于社会救助机构之评鉴及奖励事项。 (一二) 关于社会救助国际交流事项。 五社会保险科 (一) 关于社会保险规划事项。 (二) 关于国民年金之规划与推动事项。 (三) 关于国民年金法制工作事项。 (四)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政策规划事项。 (五)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法制工作事项。 (六)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推动计划事项。 (七)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研究发展事项。 (八)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业务宣导事项。 (九)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业务调查统计事项。 (一○)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预、决算规划执行事项。 (一一) 关于国民年金及社会保险相关研究发展事项。 (一二) 关于社会保险国际交流事项。 (一三)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业务监理及争议审议工作事项。 (一四) 关于农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补助与农民、农民眷属、低收入户、七十岁以上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碍者及低收入者参加社会保险保 险费补助等事项。 六社会团体科 (一) 关于社会团体会务辅导政策规划事项。 (二) 关于社会团体法制工作事项。 (三) 关于社会团体会务辅导研究发展事项。 (四) 关于社会团体会务辅导推动计划事项。 (五) 关于社会团体会务辅导宣导事项。 (六) 关于社会团体之调查统计事项。 (七) 关于社会团体预、决算规划执行事项。 (八) 关于社会团体选任职员与工作人员辅导训练事项。 (九) 关于社会团体评鉴表扬事项。 (一○) 关于社会团体资讯系统建立事项。 (一一) 关于社会团体会议辅导事项。 (一二) 关于国庆活动秘书作业规划执行事项。 (一三) 关于二二八纪念基金会会务辅导事项。 (一四) 关于协助日本兵对日求偿事务事项。 (一五) 关于社会团体国际交流事项。 七妇女福利科 (一) 关于妇女福利政策规划事项。 (二) 关于妇女福利法制工作事项。 (三) 关于妇女福利研究发展事项。 (四) 关于妇女福利推动计划事项。 (五) 关于妇女福利宣导事项。 (六) 关于妇女福利之调查、统计、资讯系统规划事项。 (七) 关于妇女福利预、决算规划执行事项。 (八) 关于妇女福利活动规划及推动事项。 (九) 关于妇女保护规划及推动事项。 (一○) 关于妇女福利专业人员训练规划及推动事项。 (一一) 关于单亲家庭福利规划及推动事项。 (一二) 关于特殊境遇妇女福利规划及推动事项。 (一三) 关于妇女福利国际交流事项。 (一四) 关于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及福利分工小组幕僚工作事项。 (一五) 关于财团法人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联系事项。 (一六) 关于台籍慰安妇生活扶助规划及推动事项。 (一七) 关于会同法务部捐助犯罪被害人保护机构规划及推动事项。 (一八) 关于其他妇女福利综合业务及与其他部会相关事项。 八职业团体科 (一) 关于职业团体会务辅导政策规划事项。 (二) 关于职业团体之法制工作事项。 (三) 关于职业团体会务辅导研究发展事项。 (四) 关于职业团体预、决算规划执行事项。 (五) 关于职业团体会务辅导推动计划事项。 (六) 关于职业团体会务辅导宣导事项。 (七) 关于职业团体调查统计事项。 (八) 关于省级人民团体辅导事项。 (九) 关于职业团体评鉴表扬事项。 (一○) 关于职业团体国际交流事项。 (一一) 关于职业团体选任职员与工作人员辅导训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