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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发文字号】 司法[2007]9号
【颁布时间】 2007-07-16
【实施时间】 2007-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肖扬同志和吴爱英、郝赤勇同志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一)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指导和管理。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积极争取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指导调解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坚持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人民调解制度。要强化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制度等,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基础,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肩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联系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提高指导的针对性。要根据形势任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民调解员培训、调解与诉讼衔接、调解业务指导等方面,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指导的实效性。要与人民法院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并逐步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切实提高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司法所直接担负着组织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能。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切实抓好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司法所全面履行职能。司法所要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切实抓好人民调解的组织、队伍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台账、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督促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评比考核,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县(市、区)司法局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郝赤勇同志的讲话
  
  (2007年7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召开这次全同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经验,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昨天上午,罗干、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亲切接见了会议代表。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肖扬院长、吴爱英部长分别作了讲话。肖扬院长的讲话,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吴爱英部长的讲话,提出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总的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对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罗干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肖扬、吴爱英同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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