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企业负首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禁止在不适宜区域生产特定农产品。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数据库和预警体系,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食品召回制度,严格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和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控,严肃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在种植、养殖和加工、流通等环节使用违禁品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打造诚信企业和诚信社会。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 (六)大力培育人才,提高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人才培养和食品学科建设。依托相关高等院校,针对不同需求,培养各个层次的食品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依托食品行业科研基地、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以及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一批科研骨干和创新人才团队。 ---加强职业培训。构建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采用校企联合、订单培训、定向招生等形式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扩大高级技工比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职业教育培训,加强企业实训基地建设。 ---吸引汇聚高端人才。改善创业环境,制定技术、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依托现有重点学科、研发中心、工作站,借助各类“人才工程”计划,吸引汇聚国内外食品界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在豫交流、工作与创业。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减税、企业新购入设备抵扣所含增值税、扶持乳制品企业发展等财税政策,落实生猪无害化处理、品牌创建奖励等各项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新的支持我省食品工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从2010-2012年,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内新建食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地方增值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返还。鼓励各级地方财政切实加大对食品工业扶持力度,设立食品工业产业升级专项资金。 (二)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进一步整合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等政府财政资金,加大对食品工业的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门支持食品工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将支持食品工业发展纳入信贷投放的长期规划中,提高符合条件食品企业的贷款比例,优先保障食品企业收购农产品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对存粮套期保值。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新设立的农业产业基金对接,帮助企业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筛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实现上市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食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建立农业担保公司,为中小食品企业和农业基地建设提供担保。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对列入省规划的重大食品工业项目实行联审联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手续,推动项目尽快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食品企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统筹运用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专用原料基地,推动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产学研结合。支持重点食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优先帮助申报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提高食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抵扣标准,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河南省食品工业技术进步目录》,选择一批重大技术研发项目,列入省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化计划给予支持。 (五)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推动食品工业向农畜产品优势区域集中,鼓励传统农区发展食品特色主导产业。结合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重点选择30个左右食品专业园区,加大扶持力度,优先配置要素资源,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集群链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