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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9]89号
【颁布时间】 2009-10-23
【实施时间】 2009-10-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医药、泵和电机、汽车及零部件、建筑陶瓷、氯碱、造纸、食品、塑料、家具、陶瓷、服装等11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推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实现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在出台五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基础上,市经贸委会同各行业协会编制了医药、泵和电机、汽车及零部件、建筑陶瓷、氯碱、造纸、食品、塑料、家具、陶瓷、服装等11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现将这些调整振兴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扎实推进指导意见的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指导意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指导意见》顺利实施。各区县、高新区要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淄博市医药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2009-2011年)
  
  (市经贸委、市医药行业协会)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和高科技行业,是我市重点培植发展的优势产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推进我市医药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发展优势,振兴我市医药行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
  
  (一)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医药工业企业达到12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6家,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87亿元,已形成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药用包装材料、医药中间体、中药材种植加工及医药流通等门类较为齐全的行业体系,医药产业基础优势和经济规模位居全省首位,是全国医药产品生产出口基地和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拥有以新华集团、新华医疗、瑞阳制药、山东药玻等为代表的一批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同时,一批有活力的中小医药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医药流通网络覆盖全市城、镇、村。
  
  (二)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1.产业集中度不高。大型企业少,中小企业多,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的仅有3家,与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相比,在规模和综合竞争力上存在较大差距。
  
  2.产品结构不够合理。原料药、低附加值的大输液和一次性注射器等传统产品所占比重较高,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制剂药品、中成药和生物医药等产品所占比重偏低。
  
  3.企业创新能力亟待提高。除少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外,大部分企业科技投入少,缺乏高层次科技人才,新药研发能力弱。
  
  4.医药流通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水平较低。企业数量多但规模化企业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弱。
  
  目前,全省医药产业正在加快调整和发展,我市原有的产业优势开始逐渐减弱。对这些问题若不充分认识和尽快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市的产业优势地位将难以巩固和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药、科技强药”方针,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减排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立足基础,发挥优势,做大做强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医疗器械及制药设备、药用包装材料和医药中间体四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西药制剂、中药及天然药物、生物制药和现代医药物流产业。依托名牌建设,拉长产业链,加快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坚持走高科技、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安全有保障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提高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水平。
  
  (二)任务目标。
  
  到2011年,全市医药经济总量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形成多个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和产品,实现医药产业由量到质、由大到强的转变,跻身全国医药强市行列。
  
  1.经济目标: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50亿元,商业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
  
  2.行业结构目标:发展壮大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和医药中间体4个生产基地。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工业企业30家,其中过50亿元的2-3家,过20亿元的6家,过10亿元的8家。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医药商业企业8家,其中过5亿元的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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