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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部门:
  
  《南昌市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10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10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南昌市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2、南昌市2010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3、南昌市2010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4、南昌市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行为,现就南昌市2010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完善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努力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典型引路,弘扬高尚医德医风。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服务”的理念。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医的浓厚氛围。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考评结果要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全市各医疗机构。
  
  (二)强化医疗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思路,端正服务理念,从注重外延发展和硬件建设转移到注重内涵建设上来。
  
  1、要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继续
  
  为低保、特困人群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继续开设济困门诊和济困病房,落实便民服务措施,给百姓看病带来实惠。
  
  2、要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
  
  化、规范化水平,尤其要加强医院内部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医疗差错。加大对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
  
  务收费直接挂钩。严禁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等违规行为。
  
  4、要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不当处方院
  
  内公示点评制度、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医疗机构阳光用药,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5、要进一步加大将行业作风建设向卫生院(站、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企事业职工医院、厂矿医院延伸的力度,采取经常性监督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使基层的行业作风建设有新的提升。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全市各医疗机构。
  
  (三)落实收费责任,促进医疗收费规范。要以公开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收费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信息,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防止重复计费、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发生。严肃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革工作,从降低和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单位总结经验,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全市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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