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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积极探索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治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治理的有效途径,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经过多年的专项治理,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总是,没有从机、体制问题上得到根本解决,公路“三乱”现象在一些县区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比较严重。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把治理工作做好。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过问和处理有关问题,研究探讨根本性的防治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更加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纠风办,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各有关涉路部门,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监督责任目标落在实处。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级治理工作牵头、配合部门要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注意做好“三结合三为主”。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日常检查与重要时期的检查相结合,以重要时期检查为主;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以突击检查为主。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处理到位,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对在治理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创新思路,源头治理。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涉路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要针对诱发公路“三乱”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思考,加快制度建设,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治本措施,健全完善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公路“三乱”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