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兽医局
【发文字号】 甘兽医[2010]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2010年甘肃省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II)采样勺采集法
  
  a.准备专用的采样勺(一把或二把便可)、医用剪刀(一把)、一次性手套、橡胶检查手套(即乳胶手套)以及其他采样用品如采样单等。
  
  b.戴好一次性手套和橡胶检查手套,专门登记的人员不需要戴手套。通过观察牙齿检查牛的年龄。
  
  c.在平整地面倒置牛头,即牛头的两角和鼻子靠地放置。
  
  d.在枕骨大孔处用剪刀剪开脑硬膜,目的是便于插入采样勺。然后用一个食指伸入枕骨大孔中,沿着延脑转一周,目的是切断延脑与头骨之间相连的神经和血管,以便于延脑的取出。
  
  e.从延脑腹侧(也即勺子从枕骨大孔的上面进入)将采样勺插入枕骨大孔中,插入时采样勺要紧贴枕骨大孔的腔壁,以避免损坏延脑组织。采样勺插入的深度约为5-7cm(采羊脑时插入深度约为4 cm),然后向上一扳勺子手柄,同时往外抠出脑组织和勺子,延脑便可完整取出。
  
  f.其余步骤见(I)中的d和e。
  
  注:对于临床疑似牛羊,采下脑后,从脑中线一分为二,一份用于甲醛固定,另一份用于-20℃冷冻并在低温下运送至参考实验室。
  
  3. 样品的包装与运送
  
  A. 独将采样单邮寄给检测实验室,切不可与样品一起邮寄,目的是防止采样单被污染。
  
  B. 将固定好的牛脑放在几个大的带内盖的塑料桶中密封,注意每个牛脑都随身带有一个唯一的编号,桶外壁上也标明桶内的所有牛脑编号。运送时桶里的固定液可以不按10-20倍体积的量,而保留适当的量便可,适当的量是以浸没牛脑为准,不过运送时必须更换成新的固定液。
  
  C. 运输时,将装有样品的塑料桶用木架子固定好,以防运输途中颠倒。
  
  D. 在木架子外面加两张不干胶标签,一张注明样品名称、采样单位与地址及联系电话,另一张注明放置方向、小心、易碎和切勿倒置等字样。
  
  E. 样品由专人或经航空运至检测实验室。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对规模屠宰场进行肉品监测。
  
  二、监测时间
  
  各市州于6月15日将采集的血清样品送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6月20日前将各市州送检的血清样品送至指定实验室;各市州于8月15日将采集的肉品监测样品送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月20日前将各市州送检的肉品监测样品送至指定实验室。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送至指定实验室。
  
  三、监测数量
  
  各市州采集牛血清样品见表1。平凉、张掖、甘南各选择1-2个规模屠宰场进行肉品监测,采集有眼观肺炎变化的牛肺脏不少于20个。
  
  四、监测结果处理
  
  (一)血清学阳性样品应进行溯源追踪,采集鼻、咽部拭子进行病原学检查,同时限制同群牛移动,必要时应做剖杀检查;
  
  (二)屠宰场肺脏样品病原学检查为阳性应追踪来源,对同群牛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三)疑似肺脏样品病原检查为阳性应追踪样品来源,对同群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对病原检查为阳性牛进行扑杀,必要时对同群牛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五)将扑杀和处理情况按快报要求进行报告。
  
  附件3: 监测方案附表
  
  附表1:2010年全省主要动物疫病集中重点监测免疫抗体监测任务分配表
  
  
  
  
  
  地区
  
  高致病性禽流感
  
  O型口蹄疫
  
  亚I型口蹄疫
  
  猪瘟
  
  新城疫
  
  狂犬病
  
  
  
  春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嘉峪关
  
  40
  
  40
  
  25
  
  25
  
  10
  
  10
  
  20
  
  20
  
  30
  
  30
  
  5
  
  
  
  酒泉
  
  80
  
  80
  
  40
  
  40
  
  35
  
  35
  
  120
  
  120
  
  100
  
  100
  
  10
  
  
  
  张 掖
  
  80
  
  80
  
  40
  
  40
  
  30
  
  30
  
  120
  
  120
  
  100
  
  100
  
  10
  
  
  
  金 昌
  
  60
  
  60
  
  35
  
  35
  
  20
  
  20
  
  80
  
  80
  
  70
  
  70
  
  10
  
  
  
  武 威
  
  80
  
  80
  
  45
  
  45
  
  30
  
  30
  
  120
  
  120
  
  100
  
  100
  
  10
  
  
  
  兰 州
  
  80
  
  80
  
  45
  
  45
  
  25
  
  25
  
  140
  
  140
  
  100
  
  100
  
  40
  
  
  
  甘 南
  
  20
  
  20
  
  25
  
  25
  
  35
  
  35
  
  
  
  
  
  
  
  
  
  10
  
  
  
  临 夏
  
  80
  
  80
  
  35
  
  35
  
  35
  
  35
  
  100
  
  100
  
  80
  
  80
  
  10
  
  
  
  定 西
  
  80
  
  80
  
  45
  
  45
  
  30
  
  30
  
  140
  
  140
  
  100
  
  100
  
  10
  
  
  
  天水
  
  80
  
  80
  
  45
  
  45
  
  30
  
  30
  
  140
  
  140
  
  100
  
  100
  
  10
  
  
  
  陇 南
  
  80
  
  80
  
  45
  
  45
  
  30
  
  30
  
  100
  
  100
  
  100
  
  100
  
  45
  
  
  
  平 凉
  
  80
  
  80
  
  40
  
  40
  
  30
  
  30
  
  140
  
  140
  
  100
  
  100
  
  10
  
  
  
  庆 阳
  
  80
  
  80
  
  40
  
  40
  
  30
  
  30
  
  160
  
  160
  
  100
  
  100
  
  10
  
  
  
  白银
  
  80
  
  80
  
  45
  
  45
  
  30
  
  30
  
  120
  
  120
  
  100
  
  100
  
  10
  
  
  
  合计
  
  1000
  
  1000
  
  550
  
  550
  
  400
  
  400
  
  1500
  
  1500
  
  1180
  
  1180
  
  200
  
  注:1、以上数量为最少完成量;2、亚洲I型口蹄疫和狂犬病血清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其余由各市州自行完成。
  
  附表2:2010年全省主要动物疫病集中重点监测病原学监测任务分配表
  
  
  
  
  
  地区
  
  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
  
  猪瘟
  
  新城疫
  
  牛肺疫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