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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覆盖范围,逐步形成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性担保服务组织在内的多层次县域金融体系。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全面做好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34号)精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办林权抵押、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并落实支持和促进其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在县市区及乡镇两级建立专门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林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六)继续推进其他涉农改革。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号)精神,全面启动新一轮农垦改革,加快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融合。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的重建,积极构建农业现代经营网络。完善扶贫机制,推进集中连片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水管体制改革成果,大力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水价改革。 三、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公共领域的投入。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进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促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效率。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在国家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后,制定我省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投资事项的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以及后期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着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使用省政府投向竞争性领域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各种资产、资源和投资要素的汇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格局。 (三)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着眼于建立管理高效、体系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我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和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四、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发展,努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以把兰州打造成西北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决定》。积极争取民生、光大、华夏等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推进现代银行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兰州银行跨区域经营。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造。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防范和处置相关地方金融风险。积极推进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通功能。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研究制定《关于加快甘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做好公司上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已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指导,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实施全省企业上市五年培育工程,建立全省上市后备企业帮扶制度。完善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债券市场,努力扩大企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探索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华龙证券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工业品期货服务“工业强省”战略的模式,提高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培育技术、专利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