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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规范发展土地和矿权市场。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加大矿业权审批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 (四)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41号)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消除限制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体制性障碍。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市州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职责,强化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研究提出拟取消或调整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积极稳妥地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启动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年-2014年)》。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继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听证与公示、新闻发布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六、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加快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一)深化收入分配与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努力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提高。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将“就业优先”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战略重点,强化政府再分配的引导和调节功能,强化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规范垄断行业收入,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新型就业制度,依法规范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84号),按照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启动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力争年底试点县参保率达到85%以上,实现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制度并轨。继续落实和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等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 (三)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围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以完善灾害救助、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3大救助体系为重点,逐步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多层次、全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