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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甘政发〔2009〕74号),切实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制定出台《甘肃省科学普及条例》和《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科技支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科研院所改革,使科研院所真正成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平台。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体制,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开展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复转军人的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民间资本投入教育的奖励机制。 (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要求,制定出台《甘肃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及配套办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推进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5月30日前,在全省28个县市区进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自6月起,在全省不少于60%的县市区推进综合改革。年底前在全省推开。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加快我省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步伐。探索国有资本在文化部门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途径和方式。加快民营文化企业发展。 七、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研究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禁止、限制开发区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补偿的税收调节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研究建立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我省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功能区等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重点推进水、电、气、热、矿产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与结构调整。加强成本约束,改进电价管理;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逐步规范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和市场价格应急预案,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三)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能耗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和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抓住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机遇,按照《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5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61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制定《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甘肃省循环经济质量标准体系规划》和《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