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省水利厅 26 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进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效率。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省财政厅 27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在国家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后,制定我省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投资事项的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以及后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 28 创新融资方式,着力培养各类投融资主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使用省政府投向竞争性领域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各种资产、资源和投资要素的汇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格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府国资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29 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我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和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省发展改革委 30 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决定》。积极争取民生、光大、华夏等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推进现代银行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兰州银行跨区域经营;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管理,防范和处置相关地方金融风险。 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 31 积极推进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通功能。 省政府金融办、甘肃保监局 32 研究制定《关于加快甘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做好公司上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已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指导,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实施全省企业上市五年培育工程,建立全省上市后备企业帮扶制度,引导全省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甘肃证监局 33 3完善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债券市场,努力扩大企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探索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华龙证券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 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政府国资委、甘肃证监局 34 积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培育技术、专利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 35 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 36 加大矿业权审批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 省国土资源厅 37 认真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 38 完成市州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职责,强化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省编办 39 积极稳妥地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省财政厅 40 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研究提出拟取消或调整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 41 加快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省政府应急办、各有关部门 42 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启动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继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省政府法制办 43 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听证与公示、新闻发布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