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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3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0年“穿衣戴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10年“穿衣戴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2010年“穿衣戴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以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景观环境迎接2010年国际田联世界半程马拉松锦标赛、“两会一节”等重大活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发展环境建设年”和“党组织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决定开展全市范围内大规模的市容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大规模实施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现城市容貌的整体改善,提升我市的城市形象;着重解决城市市容管理重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提升城市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系统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提高市容景观环境的美化、彩化、亮化、净化、绿化水平,创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以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2010年国际田联世界半程马拉松锦标赛、“两会一节”等重大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穿衣戴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目标任务,综合协调、解决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整治过程中问题,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组长:
  
  市委分管副书记
  
  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
  
  市委分管副秘书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园林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爱卫办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副主任
  
  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园林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公安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
  
  兴宁区分管副区长
  
  江南区分管副区长
  
  青秀区分管副区长
  
  西乡塘区分管副区长
  
  邕宁区分管副区长
  
  良庆区分管副区长
  
  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对项目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城区、开发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穿衣戴帽”整治范围
  
  (一)重点线路
  
  1.2010年国际田联世界半程马拉松锦标赛路线:五象广场--民族大道--共和路--民生路--东葛路--长湖路--滨湖路--双拥路--青山路--竹溪大道--葫芦顶大桥--竹溪立交--民族大道--五象广场;
  
  2.机场高速路--壮锦大道--白沙大道--葫芦鼎大桥--竹溪大道--青山路--荔园山庄;
  
  3.机场高速路--壮锦大道--白沙大道--星光大道--邕江一桥--民族大道--三岸收费站。
  
  (二)重点区域
  
  1.主要活动场所周边:五象广场、会展中心、民歌广场、自治区人大会堂、市人大会堂、青秀山高尔夫球场、青秀山风景区等;
  
  2.主要接待场所周边:荔园山庄、沃顿国际大酒店、红林大酒店、明园新都饭店、邕江宾馆、凤凰宾馆等;
  
  3.窗口单位周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
  
  4.立交桥和跨江桥周边:南宁大桥、葫芦顶大桥、竹溪立交、青竹立交、白沙大桥、北大桥、桃源桥、邕江大桥、中兴大桥等。
  
  (三)主要道路
  
  民族大道、厢竹大道、竹溪大道、双拥路、长湖路、滨湖路、民生路、共和路、新民路、民主路、友爱路、东葛路、青山路、桃源路、滨江路、柳沙路、江北大道、仙葫大道、朝阳路、人民路、秀厢大道、新华街、民生路、中华路、衡阳路、大学路、明秀路、安吉大道、星光大道、江南大道、南站路、南建路、亭洪路、五一路、星光大道、青环路、越秀路、会展北路、科园大道、火炬路、金沙大道、银海大道、德政路、新城路、新兴路、建设路、团结路、汉林街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建筑物立面整治
  
  对整治范围内道路两侧房屋立面进行整饰出新,重点解决楼宇外立面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外立面整治,实施屋顶及立面的整饰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1.对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临街建(构)筑物的外墙面进行清洗或粉刷,对于已贴马赛克和瓷砖为外立面的建筑物,必须清洗或改造为粉刷立面。确实无法实施立面清洗或粉刷的危房、旧房,结合旧城改造项目实施拆除。(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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