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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规划的废活性炭再生的企业: 河北五马活性炭有限公司拟投资2800万元,在赞皇县五马山工业区建设年产4000吨再生活性炭项目,年处置废活性炭为20000吨。 石家庄中林竹木炭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在赵县生物产业园区兴圆大街建设年处置10000吨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4.有机卤化物废物 石家庄市目前尚无综合利用有机卤化物废物的有资质企业,主要是产生企业在内部综合利用或自行无害化处置。 规划的有机卤化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 拟在石家庄市现有综合利用企业增加经营范围,或新增1-2家有机卤化物废物经营资质综合利用企业,也可交外省、市有资质企业处理。 5.含铬废物 主要是河北铬盐有限公司产生的铬渣及含铬废液,铬渣由河北铬盐有限公司在企业内部采用回转窑解毒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其他单位产生的含铬废液及含铬废物,由石家庄飞宏化工有限公司全部综合利用,不需新增。 6.废矿物油 规划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企业: 拟在石家庄市新增1-2家,总处理能力为10000吨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处理项目。 7.感光材料废物 河北友鑫固废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可全部综合利用,不需新增。 8.氰化物废物 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可全部处置利用,不需新增。 9.焚烧处置项目 石家庄市现有工业危险废物焚烧企业三家,分别是华北制药集团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北中润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和石家庄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能力9900吨,不能满足现有工业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需求。其中,医药废物-抗生素菌渣的处置,近期已经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拟利用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置,现正等待环保部的批示;同时,有关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的研究工作,待其得到相关批件后,再行确定综合利用单位。 不能综合利用的其它种类的工业危险废物,由上述有资质的单位,通过扩大焚烧炉处置能力来进行处置,但目前尚无经批准的扩建项目;可在现有综合利用企业内增加经营范围,并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利用水泥回转窑、炼钢高炉等工业生产设施,资源化和无害化协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将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用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同属北京金隅集团)及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列入规划项目库。 10.其他工业危险废物 其他工业危险废物主要依托河北省危废处置中心,或转移到外省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列入规划的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抓紧建设或改造,在2015年底前投入运行并达到环保要求。严禁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处置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处置设施。 石家庄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规划企业见表5-1。见附件 6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设 6.1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为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的管理,必须尽快完善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规划期间,应结合石家庄市实际以及发展需求,力争出台危险废物管理的地方规章。 6.2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对已出台的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应组织力量加强实施力度,严格执法,使其切实发挥作用。 规划期间,在我市已基本落实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危险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代处理等制度。 6.3完善全过程管理体制建设 危险废物的管理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这些部门间的协作是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规划期间,全面建立起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体制。到2015年,石家庄市应建立市级危险废物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从产生到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制。 6.4加强工业危险废物源头控制管理 为加强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应大力推进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行业如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实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高资源消耗企业,减少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改变末端固废产生状态,为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创造积极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