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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05-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1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修订)

[接上页]
附件5(略)
  附件6:标志式样(略)
  
  
生产许可标志绘制说明
  

  1. 以网格为绘制基础,建立网格横向20格,纵向30格(见绘制图)。
  2. 以横竖10的交点为圆心,半径为10做第一个圆(半径=r=10),然后仍以此点为圆心,0.8r为半径做第二个圆。
  3. 分别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8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12的交点为圆心,0.5r为半径做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再分别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5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15的交点为圆心,0.2r为半径做第五个圆和第六个圆。
  4. 从纵坐标10与横坐标3的交点向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左侧的交叉点作直线,在直线上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左侧的交叉点作起点,测量出0.4r的距离为圆心,以0.4r为半径做第七个圆;然后从纵坐标10与横坐标17的交点向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右侧的交叉点作直线,在直线上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右侧的交叉点作起点,测量出0.4r的距离为圆心,以0.4r为半径做第八个圆。
  5. 分别以纵坐标13与横坐标13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8与横坐标29的交点为圆心,以r为半径画圆弧;分别以纵坐标16.5与横坐标16.5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4.5与横坐标25.5的交点为圆心,以0.5r为半径画圆弧。
  6. 根据上述所作的圆形和弧形进行直线和弧线联结,绘制出qs标志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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