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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八)被盗书籍价格鉴证应根据书籍类别、使用情况、与时效有无关联、磨损程度等综合确定,学生在用的教科书、工具书,若在毕业前内容与新版相比无变动,按标价计;教辅书籍可按重置成本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成新率后综合测算。 (十九)收藏品、纪念品,按市场交易价格计算,对没有上市交易的一般收藏品、纪念品采用专家咨询意见综合计算。 (二十)对无法勘验到的鉴证标的在鉴证基准日实物质量状况的,可采用价格咨询的形式。 (二十一)同种类的大宗被盗财物,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财物的中等价格计算。 (二十二)青苗如粮食、蔬菜、草本水果、药材等按当地同类地块的同期收益和所处的生长阶段以及能否续种等因素的中等价格计算。 (二十三)果树价格鉴证,幼树期按核实的合理投入成本和工时费用等汇总计算。盛果期按鉴证基准日幼树栽种至果树恢复到盛果期产量的纯收益加上幼树的种植成本及维护费用。 (二十四)苗木花卉等价格鉴证,可参照相关园林部门颁布的苗木花卉标准,根据市场价值或结合林业专家意见综合计算。 (二十五)水、电、气价格按政府规定的水、电、气分类价格计算。 第六章 价格鉴证文书格式 第二十六条 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证结论书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其内容主要是报告鉴证结论,阐述鉴证结论成立的前提条件,说明取得结论的主要过程、方法和依据,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价格鉴证结论书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包括如下方面: (一)价格鉴证标的; (二)价格鉴证目的; (三)价格鉴证基准日。必须写明鉴证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本项目价格鉴证基准日是××××年××月××日; (四)价格定义; (五)价格鉴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办案机关提供的有关资料、鉴证方收集的有关资料等; (六)价格鉴证方法; (七)价格鉴证过程。写明起止日期、主要步骤等; (八)价格鉴证结论,即价格鉴证机构对鉴证标的作出的最终结果。鉴证结论中的计算结果一律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并大写。金额大小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九)价格鉴证限定条件。 1、价格鉴证结论成立的前提(或限定)条件和假设。 (1)写明办案机关提供资料必须客观真实; (2)写明鉴证结论系根据特定的前提条件和假设得出,只有在该前提条件和假设存在的情况下成立; (3)写明鉴证结论仅为本鉴证目的服务,如鉴证目的发生变化,鉴证结论需要重新调整; (4)写明是否考虑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不可抗力的影响; (5)写明是否考虑了特殊交易方法对鉴证结论的影响; (6)对有质保要求或价值变化幅度较大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写明鉴证结论的有效期。 2、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对鉴证结论的影响。 (十)声明。 1、说明价格鉴证结论受到价格鉴证结论书中有关条件的限制; 2、说明办案机关应为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未经本价格鉴证机构许可,办案机关或者当事人不得将价格鉴证结论书向办案机关及有关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于媒体上,否则负法律责任。 4、写明价格鉴证办案机关或涉案财物当事人对价格鉴证结论有异议时,要求重新鉴证或复核裁定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十一)价格鉴证作业日期; (十二)价格鉴证机构,包括价格鉴证机构全称、公章、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十三)价格鉴证人员,由两名以上具有价格鉴证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和价格鉴证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执业资格及资格证书编号。 (十四)附件。价格鉴证结论书附件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价格鉴证技术报告(对于价格鉴证技术路线复杂的,应在结论书后附技术报告); 2、委托书复印件; 3、价格鉴证标的相关资料(实物照片或其它资料); 4、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和价格鉴证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 价格鉴证工作底稿。价格鉴证工作底稿是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委托开始到完成全部鉴证工作为止的全过程中,鉴证人员所取得或记录的反映价格鉴证项目全貌和鉴证结论形成过程的记录及依据的各种资料。价格鉴证工作底稿一般由能够反映价格鉴证工作程序、组织管理、鉴证标的状况、鉴证方法和依据、主要问题分析处理等方面的各种记录、图表、文件、凭证及其它资料所组成。具体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