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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人社职字[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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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任职年限
  
  高级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任实验师职务满5年(任现职后取本科学历的顺延两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实验工作满2年。
  
  实验师: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实验工作满2-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有一年工作经历的2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3年);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
  
  (四)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高级实验师: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以上。计算机模块4个。
  
  实验师:全国外语统一考试c级以上。计算机模块3个。
  
  (五)业务条件
  
  高级实验师:具有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实验师开展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提出本专业实验研究方向的能力,并在实验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2、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改进、引进、使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学校创收纯收入在15万元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3、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前四名负责人。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
  
  4、获省科技三等以上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5、获省教学成果奖、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实验师:掌握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技术知识,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和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验经验。能够对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2、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附件四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在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教、基本建设、后勤、设备维修等部门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获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不含双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有一年工作经历的2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3年);大学本科及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三、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计算机模块3个。
  
  四、业务条件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学校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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