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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市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市环境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三日 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口市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和旅游优质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旅游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集中力量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严厉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建立规范健康的旅游经营秩序和长效监管机制,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使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投诉案件大幅度下降,游客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三、组织领导 在海口市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海口市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旅游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龙卫东(市旅游委主任) 副组长:张伟斌(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江 鹤(市工商局局长) 高 平(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 邢建良(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谢世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韶雄(市商务局局长) 林海宁(市卫生局局长) 吴健林(市物价局局长) 蔡 俏(市旅游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旅游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工商局、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局、市物价局等相应的业务处室。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行社不履行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聘用无证导游人员,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车辆接待旅游团队,以低于成本价接团并向导游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二)整治导游人员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恶劣、胡编乱导、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擅自改变行程、恶意甩团等行为。 (三)整治海鲜大排档等旅游餐饮点和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不明码标价、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欺诈游客、出售卫生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等行为。 (四)整治旅游饭店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以非星级冒用星级、低星级冒用高星级等行为。 (五)整治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等形式招徕游客、从事旅游组团活动、以及旅行社与“黑社”勾结作案等行为。 (六)整治旅行社承包部门、无资质的机票代售点、商务中心违规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旅行社 对海口地区经营入境旅游的旅行社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有:旅游业务合同是否规范、导游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部门承包、是否有低于成本价组接团、旅游业务档案是否完整、旅游经营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宣传资料是否规范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完成时间:2月-8月 (二)跟团暗访旅游服务质量 组织人员分别通过“旅游优惠卡”、机票代售点、商务中心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等多种渠道报名参团,全程跟团暗访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黑导”、导游服务情况、旅行社行程安排情况、服务质量情况以及幕后支持炒卖游客的旅行社情况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府新闻办 完成时间:3月-5月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专项检查 对所有旅行社在海口地区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清理检查,主要检查服务网点是否已登记备案、是否实行“四统一”管理、人员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宣传咨询是否规范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完成时间:2月-9月 (四)打击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 对海口地区人员聚集场所(包括机场、码头、商场及主要街道等)散发“旅游优惠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采取多种措施整治非法散发“旅游优惠卡”和旅游传单等形式招徕游客,从事旅游组团活动,以及与“黑社”勾结出团等行为,挖出背后支持的旅行社、印制“旅游优惠卡”的窝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