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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九日 乌鲁木齐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基层基础建设,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落实“三个突出、三个加强”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等各方面工作,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强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袁宝新 副市长 副组长:木拉提·木孜帕尔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侯志和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葛广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邓永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荣 市经委副主任 杨建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兆祥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杜世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克依木·木胡提 市建委副主任 恩 和 市水务局副局长 阿迪力·阿不都热依木 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朝苍 市煤炭局副局长 温尚志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戴伊强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伊力哈木·伊不拉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月喜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郭占林 市农牧局副局长 朱 珍 市广电局副局长 周晟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星华 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年”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葛广峰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安全生产标准,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2.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按照自治区安监局、运管局、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印发的《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做好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工作,将全部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及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纳入gps安装、监控范围。加快运输企业、客运班线公司化、集约化发展步伐,有效解决车辆挂靠经营等非法现象,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打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加强重要时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员、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禁止三级以下山路通行夜班车。继续加大力度实施道路“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市农牧局牵头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交通引导和管控,继续抓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志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校车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校车资质管理。 煤矿:市煤炭局牵头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工作,积极推进小煤矿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对列入煤炭 “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大型煤炭生产和加工企业,加快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扎实开展瓦斯治理及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非煤矿山:市安监局牵头继续完善井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系统、采空区压力监测监控和露天矿中深孔爆破技术,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运行的尾矿库。重点整治防洪、防透水措施不落实,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露天矿一面坡和伞檐开采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