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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有效防范集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0〕6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迎世博、办论坛、兴旅游、讲文明、树形象、促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锡委发〔2010〕13号)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迎世博、促和谐”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锡食药安委办〔2010〕15号)等精神,我局制定了《上海世博会期间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上海世博会期间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精神,按照上海世博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省际联动合作协议及我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确保我市餐饮环节供应上海世博园区的食品成品、半成品质量安全;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接待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保证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月) 上海世博会开幕前夕,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方案见附件1),请各地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暨“放心餐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7号)及《关于开展“迎上海世博盛会 保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10号)等要求一并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卫生设施,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专项整治情况于4月2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我局法监处(联系电话、传真:82720516,邮箱:wsjfjc@163.com) (二)做好直供世博园区餐饮服务单位保障工作(4月15日-10月31日) 上海世博会开幕前,对向上海世博会提供食品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的饭店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指导、督促其逐一建立管理台账,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上海世博会期间,对其实行一级保障,落实专人实施全程监督。 (三)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保障制度(5月1日-10月31日) 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保障制度。对上海世博会期间在我市举行的重大活动,以及我市承担重要或大型接待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级保障,实行专人定点全程监督;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宾馆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二级保障,开展巡查和重点抽查;对其他餐饮单位实施三级保障,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即日起) 继续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a级单位进行重新审查,按《江苏省省级餐饮a级单位考核办法》评选省级a级餐饮单位(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向社会推荐一批布局合理、基础卫生设施齐备、从业人员卫生良好、生产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可控,能承担大型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继续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活动,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新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组建保障队伍,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要按照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世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并选调优秀卫生监督员认真组织实施。 1.世博会开幕前,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已确定直供世博园区的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摸底。摸底调查表式内容应包括计划供应单位名称、地址、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卫生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许可证编号、量化分级情况,以及计划供应品种、数量、时间、供应单位(供应场所)、涉及生产人员人数、名单、交通工具数量、车牌号、运输车辆状况等。请务必于4月18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送我局法监处,以便汇总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