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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股权投资: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股票投资等股权性投资,不含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投资汇总填列。 (5)债权投资: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债券投资及其他债权性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权投资汇总填列。 (6)基金投资:反映企业预计持有的基金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基金投资汇总填列。 (7)委托贷款:反映企业预计通过金融机构(受托人)发放的贷款。 (8)委托理财: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委托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的投资。委托理财填列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不区分具体投资项目填列。 表内公式: 6行=(1+2+3+4+5)行;5栏=3栏/1栏×100%;6栏=4栏/2栏×100%。 (十)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沪国企财预10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预计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指标解释 (1)投资性质:企业应分别按新增投资、追加投资两项内容选择填列。 (2)投资类别:企业应分别按对子企业追加投资、新设企业投资、并购投资、参股投资、其他选择填列。 (3)被投资企业所属行业:企业应按被投资企业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选择填列。 (4)本年预算投资额:反映企业2011年度该项目预计投入金额。 (5)年末预计累计投资额:企业应按2011年末预计对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投资金额填列。 (6)年末预计持股比例:企业应按2011年末预计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填列。 (7)预计当年投资收益:反映企业2011年度该项投资的预计投资收益。 (8)投资依据:填列该项目预算实施的主要批准依据,如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董事会决议、投资意向等。 (9)是否属于主业范畴:按照市国资委主业目录填列。 表内公式: 8、9、11栏合计=浮动行合计。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沪国企财预11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体预算情况。 2.本表由负责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情报填报,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3.指标解释 (1)新开工项目:指预计在2011年度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和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2)续建项目:指以前年度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3)重点项目: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企业应当分项目填列计划总投资金额最大的前10项。 (4)开工年月:指项目预计或实际开工时间。 (5)竣工年月: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对于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以购买日作为竣工年月,不需填列开工年月。 (6)项目计划总投资:反映项目建设规模的指标,指项目立项时计划的总投资额。 (7)自有资金:指项目计划总投资中企业的经营积累和股市募集资金。 (8)上年末累计完成投资额:从项目开工到上年末止,该项目总计已完成的投资额。新开工项目不需填列。 (9)本年计划投资额:指本企业计划在2011年度安排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总投资额。 (10)对外贷款:反映企业2011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中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借入的各种借款。 (11)其他:指在本年计划投资额中除自有资金和贷款以外的其它资金来源。“其他”部分超过本年计划投资额10%的,须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12)主业:指按照市国资委公布的主业目录,反映在本年计划投资额中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13)非主业:指在本年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中不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14)备注:简要说明项目建设内容、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等事项。 表内公式: 合计行=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新开工重点项目小计;续建项目≥续建重点项目小计;重点项目小计≥所属十项之和。 栏间公式: 6栏=(7+8+9)栏=(10+11)栏。 (十二)2011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分解表(沪国企财预12表) 1.本表反映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的季度分解情况,由企业根据预算编制底稿将全年预算主要指标拆分至每个季度。 2.表内“损益表主要指标”填列要求详见利润预算表(沪国企财预02表)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