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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业经第十四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营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辽政发〔2010〕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营口实现新跨越和全面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2.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纲要》确立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实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及时、动态、量化的评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法治观念普遍树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围在行政机关内基本形成。 分项目标:各级行政机关基本达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熟练掌握和运用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健全,文件的制发具有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健全行政程序,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法定化、规范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能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秩序,维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发展权利和公平竞争,为市场主体提供合法保护和优质服务。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住房、文化等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增加和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和产品,延伸公共服务渠道,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推进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4.推进政府机构设置的科学化、法定化。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同一系统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管理权限,理顺职责分工,实现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逐步实现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协调和沟通,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的机制。 5.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则,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协调机制,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切实加强相对人知情权的保护和救济。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等事项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环保、公共交通及水热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