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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6.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执法公开透明机制,切实防止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听证、回避、说明理由、投诉、回访、集体讨论等制度,积极推行“办案、审查、决定”相分离等创新机制。 27.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动态完善机制和有效应用机制。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2012年年底前,全市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积极探索规范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 28.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广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方式,使法律与人文相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的监管,避免“突击式”、“运动式”执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解模式,通过和解化解行政争议。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分类动态管理模式,对不同执法对象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29.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公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在普遍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向执法人员侧重讲解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行政执法活动中应注意事项等方面法律知识,定期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在每年执法证件年检过程中清理行政执法队伍,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坚决查处不持证上岗执法。2012年年底前,完善更新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机制。丰富和拓展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内容,随时掌握信访投诉、行政诉讼、纪检监察和“民心网”等媒体反馈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搞好与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的衔接。积极探索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巩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将每次监督检查的时间、内容、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检查结果或者结论等予以记载,形成监督检查档案备查。 31.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立卷归档工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分类建立执法案卷台账,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强化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结果将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评评分的重要根据。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档案化、法制化。 3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有效发挥内部执法监督作用,全面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及时向监督部门进行汇报,监督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事后跟踪;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33.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事先向人大报告制度和征求政协意见制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的各类视察、检查活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咨询、质询,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办理回复率达到100%,办理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3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纠纷的功能,依法、公正、及时地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依法受理率保持100%,法定期限内审结率保持100%。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和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合议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快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认真落实《辽宁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察规定》,确保行政复议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 35.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机制。切实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与监察机关的监督合作机制,坚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建立健全重要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各级政府每年应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一些重要法律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