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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2009]60号
【颁布时间】 2009-10-22
【实施时间】 2009-10-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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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工作目标:以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2009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15元,2011年达到人均20元。

  

  任务措施:完善面向群体和面向个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政府给予财力保障。2009年,全省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农牧民试点建档率达到30%。从2010年起扩大到城镇居民,建档率达到85%。到2011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农牧区达到85%以上,城市达到90%。每两年免费为城乡居民进行一次体检,包括定期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免费做生长发育检测,为孕产妇免费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艾滋病、性病、结核病、乙肝、碘缺乏病、包虫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提供防治知识指导服务,全面推行农牧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以“健康教育万里行”、“健康知识进社区”、“健康知识大讲堂”、“中医治未病”为载体,推动健康知识进农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核心知识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十四)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干预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三年内,逐步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任务措施:在继续实施鼠疫、乙肝、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为全省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为农牧区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到2011年服用率达80%。为35岁至59岁农牧区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到2011年检查率达到90%。将农牧区改厕、改水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整合项目,整体推进,农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11年达到50%以上。3 年内免费为农牧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6000例、贫困唇腭裂患儿手术修复500例、贫困先天性心脏病人手术治疗300例。省财政按照中央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增加配套资金,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捆绑使用,主要用于干预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精神病、职业病、出生缺陷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降低和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各州(地、市)政府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重大疾病干预经费,积极干预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着力解决突出卫生问题。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工作目标:改善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任务措施: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工作目标:从2009年起,对全省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经费全额补助,全面推行绩效考核评价制。

  

  任务措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可及性、均等化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工作目标:坚持以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为重点,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体现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为导向,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为目标,2009年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1年起逐步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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