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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对已批准开放但未予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条件,实施依法登记;对过去依法登记了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换发证工作,发证率达到100%。(5分) 5.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对教职人员重新进行聘用发证、认定、备案,年内全国性宗教团体出台认定办法的各宗教发证率达到100%。(5分) 6.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特别是跨地区宗教活动协作共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申报审批,加强组织管理,增进与周边地区和兄弟市(州)的协作,确保南台拱北、安国拱北、阳坡拱北大型跨地区宗教活动的平稳进行。坚持“统送统接”制度,确保穆斯林朝觐活动安全进行。(5分) 7.制定和落实“八项制度”。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考评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审批管理制度;党政领导联系宗教人士制度;宗教信息报送考评制度;宗教工作“三支队伍”五年培训规划;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落实好跨地区宗教事务协作共管制度。(10分) 市公安局 1.完成建国60周年大庆市内安全保卫、跨区域宗教活动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任务。(7分) 2.提高案件侦破能力,破获刑事案件数比上年增加5%以上。(7分) 3.强化命案侦破工作,命案现案破案率不低于90%,命案在逃人员数量比2008年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省公安厅重点督捕命案在逃人员抓获率达到60%以上。(6分) 4.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水平,经侦部门人均破案数达到2.5起以上,案件批捕率达到80%以上。(5分) 5.进一步加强监所安全管理,监管场所提供破案线索达到在押人数的10%。(5分) 6.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促进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低于去年。(5分) 7.完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任务,落实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出入境证照网上受理、审批工作。(4分) 8.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刑事、治安案件检查和评议,执法办案卷宗优秀率达到60%以上,执法单位达标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到60%以上。(6分) 9.推进信息化建设,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启动应用,完成自动化办公系统向县(区)公安机关的延伸任务。(5分) 市监察局 1.履行监察职责。认真履行监察职责,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全市抗震救灾资金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扩大内需资金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省、市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促进政府廉政建设。(15分) 2.行政效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城乡规划、集中供水工程、平凉一中老校区改造项目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措办的“10件惠民实事”落到实处。(10分) 3.纠风治乱。开展对教育收费、纠医纠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小金库”清理专项治理,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15分) 4.源头治理。继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2005年以来全市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和调整;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分) 市民政局 一、主要工作任务(32分) 1.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6分) 2.全面完成灾民倒房恢复重建收尾工作;完善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全力做好防灾查灾救灾工作,及时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问题;及时足额拨付救灾资金;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工作。(4分) 3.建成平凉市儿童福利院主体工程;指导泾川、灵台两县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活动;完成对泾川县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完成经营性公墓年检;按照“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要求,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确保完成全年福利彩票销售任务。(6分) 4.积极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总结泾川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经验,在全市广大农村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