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十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 (一)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二)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 (三)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罚:一般情形,处以9000元以上2.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的,处以9000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的,处以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十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一)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 (三)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罚:一般情形,处以9000元以上2.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的,处以9000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的,处以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十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一)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四)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 (三)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罚:一般情形,处以9000元以上2.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的,处以9000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的,处以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十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一)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三)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 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罚:一般情形,处以9000元以上2.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的,处以9000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的,处以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十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 (一)处罚种类和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六)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