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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4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减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 各级抗旱服务队是抗旱斗争的生力军。遇有重大旱情时,抗旱服务组织要做到以抗旱减灾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和农作物生长为重点,认真组织,及时深入到重灾区,主要做好为学校、医院和缺水群众拉运送水,组织实施点浇点灌,抢修机具,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全力做好抗旱工作。 民兵预备役人员是抗旱斗争的突击队。在抗旱工作紧张期间,要在人武部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主要承担拦河筑坝、掘井引水等突击任务。 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抗旱斗争的战斗队。在遇有特大旱情时,根据工作需要请求部队支援地方抗旱减灾工作。主要承担开渠疏淤、组织送水等应急攻坚任务。 7.5技术保障 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市抗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旱异地会商系统。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减灾信息的共享。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干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 7.6宣传与培训 7.6.1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组织抗旱减灾培训班,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培训范围为各级抗旱部门相关工作人员。7.6.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秩序、分类进行指导,确保培训工作质量。主要对开源节流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和抗旱新技术进行培训。7.6.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理论指导、现场参观、知识考核等多种形式,切实丰富参训人员理论知识,提高参训人员工作能力。7.6.4旱情发生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各种新闻媒体在市防指的统一部署下,实事求是地报道当地发生的旱情,积极广泛宣传抗旱工作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及时有效宣传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最新动态。各旱灾区应结合实际,发动群众采取墙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营造抗旱宣传氛围,确保人人投入抗旱工作。 8 附则 8.1编制、审查与审批 济南市抗旱应急预案由济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报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批准后的抗旱应急预案,报山东省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8.2预案修订 抗旱应急预案启用后,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1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应急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8.3名词术语解释 耕地面积:指年初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积。不包括属于专业性的桑园、果园、茶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积。 有效灌溉面积:即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农业旱情等级划分:根据干旱缺水的严重程度,将农业干旱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4个等级。有些地区习惯采用小旱、中旱、大旱、特大旱,可对应以上标准规定的4个旱情等级。灌溉农业区:指有灌溉工程设施和条件的农业种植区,包括引河水灌区、水库灌区、井灌区和井渠结合灌区。 受旱作物:因供水不足使作物正常生长受到明显抑制,造成长势不良的作物。 受灾面积:农作物产量因受旱而比正常年份减少10%以上的面积。成灾面积:农作物产量因受旱而比正常年份减少30%以上的面积。 正常年份:指旱、涝、病虫等自然灾害较轻的年份。 附件: 抗旱应急预案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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