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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4-29
【实施时间】 2011-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6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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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创建行动计划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各省辖市、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创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创建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

  

  (二)坚持齐抓共建。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体育、旅游、安全监管、消防、农机、煤矿安全监察、气象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创建目标要求,制定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

  

  (三)注重创建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创建的目的、意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浓厚创建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定期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省政府将对在安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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