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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种苗花卉产业以漳州为中心,辐射龙岩、厦门。以海峡两岸花博会为平台,以海峡两岸(漳州)花卉集散中心、厦门亚热带花卉中心为依托,发展以鲜切花、种苗花卉贸易、香精香料提取等为主的种苗花卉加工贸易产业。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区),培育1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3.林产工业和生物产业集群 林产工业以三明为中心,辐射龙岩。依托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发展马尾松、杉木、桉树、竹材等为原料的人造板加工、制浆造纸、林产化工、木竹加工、森林食品等林产工业。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林产工业集中区,永安、沙县、新罗等3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区),2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 生物产业以三明、泉州、宁德为中心,辐射龙岩。依托三明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泉州永春生物产业园区、宁德柘荣药城,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产业。到2015年,培育三元、永春、柘荣等3个生物医药年产值超10亿元的县(区),全省生物医药年产值超100亿元,生物能源产业年产值超50亿元。 4.林产化工和笋竹加工产业集群 以南平为中心,发挥闽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笋竹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活性炭、笋竹加工等特色产业。林产化工业依托建阳海西林产工贸城,辐射邵武林产加工园区;活性炭产业依托延平绿色工业园,辐射建瓯、顺昌、邵武、沙县、泰宁等周边县市;笋竹加工产业依托建瓯中国笋竹城,辐射延平绿色工业园、南平市武夷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和政和(中国)竹工艺餐茶具城。到2015年,培育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笋竹加工产业集中区,邵武、建瓯等2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县市,2个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 5.森林旅游产业集群 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努力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整合龙岩、三明、南平的绿色山水旅游资源,辐射漳州、泉州的山区县(市),利用武夷山、福建土楼、泰宁丹霞等世遗品牌的带动功能,重点发展森林生态休闲、养生度假和森林文化体验旅游,加快构建闽西北森林旅游集群,并向广东、江西、浙江等周边辐射,吸引邻省客源。整合宁德、福州森林旅游资源和沿海各市山海兼备的旅游资源,利用厦门、泉州等滨海旅游目的地的带动功能,重点发展滨海旅游和城市周边森林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闽东北森林旅游集群,并以此向浙南、粤东辐射,扩大客源市场。到“十二五”末,培育全省森林旅游产值超200亿元。 (四)繁荣森林文化 1.森林文化基地建设 加强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博物馆、森林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名木古树保护基地等为主要载体的森林文化基地建设,加快森林文化培育。“十二五”期间,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1处、湿地公园10处、森林人家159家、森林博物馆(展览室)10处、科普长廊50个。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森林公园,全省森林公园达126处,面积22万公顷;湿地公园15处;森林人家531家;县级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总数达300个。 2.森林文化创作和宣传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宣教和交流,在武夷山、闽江河口等自然保护区分别建立陆地和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馆,在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闽台生物多样性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和指导各级自然保护区与香港、台湾保护区建立协作关系,开展两岸三地水鸟保护与湿地可持续利用研究与交流活动。加强森林文化产品创作,调查收集挖掘福建森林文化资源,编写《森林文化系列丛书》,推动森林文化理论系统研究和学术研讨,丰富森林文化产品;通过生态摄影展、文艺家采风、野生动植物及名木古树保护成果展等活动,鼓励以森林文化为题材的文学、影视、美术作品等创制;组织策划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林博会、绿博会、花博会、文化节、城市森林论坛、“森林福建”论坛等活动,传播各具特色的森林文化。加强各类媒体宣传,及时广泛地传播林业生态知识和林业生态建设成就,反映“森林福建”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为建设“森林福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构建闽台合作交流平台 以海峡两岸林业合作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载体,加强两岸林业在林木良种、花卉、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逐步将福建林业建成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的示范窗口。到2015年,闽台林业合作项目达100个,利用台资2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