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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五”时期,杭州将实现人均gdp从10000美元向20000美元的跨越,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的战略关键期,也是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重要内容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国家和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对残疾人事业实现整体、跨越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09〕26号),以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新的起点,深入实施省“十大小康?阳光助残行动”和“十大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加快基层实践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在全市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中推动残疾人事业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创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未来五年“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宗旨,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和普通需求为出发点,以构建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为突破口,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水平,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推动残疾人事业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使我市在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继续全省领先、全国示范。努力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保持与杭州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与全市人民共建共享繁荣、民主、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满足残疾人特需性、多样性的需求,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服务于杭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3.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福利普惠化、社会救助特惠化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最大程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残疾人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4.坚持普惠特惠,专项保障。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的同时,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5.坚持创新实践,依法发展。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健全政策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目标。着力构建具有杭州特色、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困有所帮”,生存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平等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和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1.生活保障全覆盖。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到85%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建立残疾人商业保险补贴制度、残疾人津贴制度,实现以社会救助为主向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为主的转变;以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为基础,以无障碍设施进家庭为拓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目标。 |